三、 錄取和新生獎學金
㈠錄取條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報考條件及錄取規定;
2.按要求須獲得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否則校考無效;
3.體檢符合報考專業的要求。
㈡錄取辦法: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出檔考生,在文化總分和術科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先按術科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劃數的50%(按四舍五入規則;如術科總分(排名)相同,則按文化課擇優錄取);再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剩余計劃(如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術科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2.表演(影視戲劇)、舞蹈編導、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器樂演奏)、音樂表演(流行演唱)、音樂表演(流行器樂演奏)、音樂表演(作曲-時尚音樂編創):
出檔考生,在文化總分和術科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先按術科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劃數的70%(按四舍五入規則;如術科總分(排名)相同,則按文化課擇優錄取);再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剩余計劃(如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術科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3.音樂學(學前藝術教育(師范))和美術類專業:
出檔考生,在文化總分和術科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先按術科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劃數的60%(按四舍五入規則;如術科總分(排名)相同,則按文化課擇優錄取);再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剩余計劃(如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術科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㈢新生獎學金:
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美術類、音樂類新生:
①校考專業成績(如無校考則按省統考專業成績)為錄取新生中分省分專業最高分。
②高考文化課總分(不含附加分)超過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音樂類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80分(或標準分100分)及以上;如美術類、音樂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分批次則超過美術類、音樂類本科線100分(或標準分120分)及以上。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