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專業方向:民族音樂作曲
民樂作曲
報考要求:要求具備一定的音樂創作、特別是旋律寫作的基礎;具有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知識和視唱有一定難度的曲譜,掌握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較廣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經典音樂作品;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難度的鋼琴作品并最好能演奏民族樂器。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歌曲與旋律寫作(考試時間 180 分鐘)
(1)按指定歌詞創作歌曲:自定聲種,記譜規范,自定曲式、長度,風格不限。
(2)按指定主題寫作旋律:按指定的主題材料發展成一首完整的樂段(2/4 拍不少于 32 小節,4/4 拍不少于 16 小節)。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民族器樂曲寫作(考試時間 180 分鐘)
(1)民族器樂樂段寫作:按指定音樂主題、指定民族樂器發展成一首完整樂段,記譜規范,器樂化特征明顯。
(2)民族器樂樂曲寫作:按指定音樂主題、指定民族樂器發展成一首完整樂曲,記譜規范,器樂化特征明顯。
4、面試
演奏鋼琴或民族樂器,演唱任何一種地方風格民歌或戲曲,回答有關民族音樂的知識。
參考書目
1、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2、民族管弦樂法 胡登跳著
3、有關歌曲寫作的書籍
戲曲音樂作曲
報考要求:具備一定的音樂創作、特別是旋律寫作的基礎;具有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知識和視唱有一定難度的曲譜;掌握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熟悉、了解中國主要戲曲(如京劇)的特點、寫作風格,掌握戲曲常識,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難度的鋼琴作品并最好能演奏民族樂器。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 12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歌曲與戲曲風格旋律寫作(考試時間 180 分鐘)
(1)按指定歌詞創作歌曲:自定聲種,記譜規范,自定曲式、長度,風格不限。
(2)按指定主題寫作旋律:要求按指定戲曲風格音樂主題發展成一首完整的樂段,記譜規范,風格準確(2/4 拍不少于 32 小節,4/4 拍不少于 16 小節)。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 180 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 8 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戲曲風格器樂寫作與唱腔設計(考試時間 180 分鐘)
(1)按指定戲曲風格音樂主題寫作器樂旋律:按指定主題,指定樂器寫一首完整樂段,記譜規范,風格準確。
(2)按指定唱詞設計唱段:按指定唱詞寫一首自己熟悉的戲曲唱段(劇種不限,如京劇、昆劇、越劇、黃梅戲等),記譜規范,結構正確。
4、面試
演奏鋼琴作品或民族樂器,演唱任何一種地方風格的民歌或戲曲,回答有關民族音樂知識。
參考書目
1、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2、民族管弦樂法 胡登跳著
3、戲曲唱腔作曲 連波著
4、有關歌曲寫作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