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考試
凡領到我院發給《可填報志愿通知單》的各專業考生可在規定時間至有關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文化高考報考及志愿填報手續,按當地規定科目參加統一考試。我院文理兼收。
五、錄取原則
1、 考生的全國統一高考成績需達到我院規定控制分數線【其中英語成績以 150 分為滿分,規定音樂學專業方向不低于 70分、音樂教育及音樂治療專業方向不低于 60 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不低于50 分,音樂表演專業及樂器修造藝術專業方向不低于 45 分】。
2、 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音樂表演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3、 錄音藝術專業(音樂設計與制作方向)的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各以 90%和 10%的辦法折算總分,以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4、 錄音藝術專業(多媒體藝術設計方向)、錄音藝術專業(音樂與傳媒方向)、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各以 80%和 20%的辦法折算總分,以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5、 各專業組以專業成績由高至低排序后,按照招生計劃數的 30%確定專業基礎科目(樂理、視唱練耳)、高考英語成績降分名額,名額最低為 1 名,最高為 6 名,凡有小數點者按四舍五入計。其中,專業基礎科目(樂理、視唱練耳)成績可共降 20 分(招生計劃數為 5 人或 5 人以下專業組,兩科目成績只可共降 10 分)。高考英語成績降分額依據專業排名遞次確定,最高可降 15 分(招生計劃數為 5 人或 5 人以下專業組,最高只可降 10 分),每一梯次降分額扣減 2 分。
六、其他事宜
1、根據我院實行的在音樂表演藝術部分專業建立工作室的相關規定與制度,市級“周小燕聲樂演唱與教學工作室”、院級“鄭石生、方蕾小提琴演奏藝術工作室”、“俞麗拿小提琴演奏藝術工作室”、“陳嘉敏銅管演奏藝術工作室”、“藍漢成室內樂演奏藝術工作室”將根據 2015 年招生錄取生源情況,劃定工作室培養名額,名額分配視具體情況在符合相關條件后予以公布。
2、音樂設計與制作專業方向的考生須進行聽力檢查;聲樂演唱專業方向的考生須進行身高和聲帶檢查;音樂戲劇表演專業方向的考生須進行聲帶檢查。
3、考生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電子管風琴、低音提琴、豎琴由學院負責解決外,一律由考生自備。
4、招辦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上海市汾陽路 20 號,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1-64376411 或 021-64316347
傳 真:021-64310467
郵政編碼:200031
本院網址:http:∥www. shcmusic. edu. cn
所有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健康復查,如發現不適合學習的疾病,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
入學后若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手續不全的學生,一律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隨時發現、查實,隨時處理。
學生畢業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