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學費與住宿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要求,2015年秋季入學研究生學費具體標準如下: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原則上按學年收取。研究生因故休學、退學、提前結業或經批準轉學等,學校根據研究生在校實際學習時間、學習階段,計退部分學費。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及海外華僑學生,與內地學生執行相同的收費政策。
4. 住宿費及其他費用自理。住宿問題可向我院港澳臺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641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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