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方式
1.筆試及要求
(1)學術型考生
外國語筆試滿分50分,考試時間為1小時,合格線由學校確定,外國語筆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科目的復試,且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外國語筆試時間:2014年4月5日上午10:00-11:00;
專業課筆試時間:2014年4月5日下午3:00-5:00
專業面試等其他考試時間:4月6日。
對同等學力考生除復試外,還必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學位型考生
外國語筆試滿分50分,考試時間為1小時,合格線由學校確定,外國語筆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科目的復試,且不予錄取。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外國語筆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上午10:00-11:00;
專業課筆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下午3:00-5:00
對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會計(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研究生院組織進行,滿分30分,考試時間為45分鐘。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下午5:15-6:00
專業面試等其他考試時間:4月13日。
報考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各學院(中心)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由學院(中心)單獨組織,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及要求
(1)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每個復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存檔三年(至2017年5月1日)備查;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5)外國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分為A、B、C、D四等,D為不合格。
(二)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院(中心)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