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部分考生通訊地址變更,考生應在復試期間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內申請更改(用于考生接收定向就業協議書、調檔函、錄取通知書等)。
3.錄取通知書發放
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同意并備案后,我校將在6月中旬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手續不完備者一律不發錄取通知書。
八、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各學院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開辟專欄,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并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各學院對于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九、其他
1.復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責任心強,工作嚴謹、作風正派,當年無直系親屬報考與本人復試工作范圍相關的學科、專業。
2.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人員,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十、復試名單查詢及打印相關材料
考生可到各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復試名單,并打印相關復試材料(復試資格審核流程表、復試通知書、復試體檢表)。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