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研究生院負責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通知相關學院。
3.關于破格。
對于初試成績略低于《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破格復試:
(1)一般為合格生源人數不足的專業(yè)。
(2)初試成績略低于《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差和在10分之內。
(3)在科研創(chuàng)新、重大比賽、社會貢獻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全校破格復試錄取人數不超過招生總規(guī)模的3%。
4.關于調劑。
為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我校今年仍繼續(xù)實行雙“985工程”(特指考生的本科畢業(yè)高校和報考高校必須均為“985工程”高校)調劑政策,接收專業(yè)不限,招生計劃單列。
合格生源人數不足的專業(yè),可進行校內、校外調劑復試。校外調劑生僅限雙“985工程”高校的優(yōu)秀考生,管理類聯考、工程碩士等專業(yè)學位專業(yè)的調劑不受雙“985工程”高校條件限制。
校內、校外調劑考生的要求是:
(1)初試成績符合一區(qū)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3)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調劑原則上應在同一個學科門類內進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yè)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三個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6)破格復試考生、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7)必須是本科畢業(yè)或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參加調劑復試。
調劑申請程序如下:
(1)各學院已同意接收的外校調劑考生(3月25日下午16:00前申請,逾期將關閉調劑系統(tǒng))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調劑志愿。
(2)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各學院通知參加復試,同時通知參加復試的調劑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復試通知。
(3)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4)擬錄取的調劑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待錄取通知。
5.單獨考試的復試名單參照《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
6.復試名單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由各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五、復試程序及內容
1.資格審核
復試資格審核由校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進行,具體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