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復試環節考生的人數將根據各學科初試上線及預分名額的具體情況,按1:1.2-1.3的比例進行篩選(專業學位的藝術管理方向除外);
2、專業學位中的藝術管理方向因主科在復試階段進行,因此,符合國家復試分數線及本院初試成績上線標準的考生將按1:1.5的比例進行篩選參加復試,但最后的錄取名額將嚴格按照上述學科的預分名額進行選擇。
(二)進入復試考生的篩選規則:
1、在學術學位各專業方向(含藝術學理論一級學科各專業方向,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之作曲理論、音樂學各專業方向,戲劇與影視學一級學科之戲劇理論方向)及專業學位的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中,按二次預分的名額,七成以專業成績排序,三成以總分名次排序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在作曲和各表演學科等專業學位的專業中繼續執行專業前三名優先政策以確保專業最優秀的考生進入復試;同時,為了更多的選擇和錄取作曲與各表演學科專業優秀的考生能繼續深造,根據2012年院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的意見,以及2013年招生錄取工作的經驗,2014年將繼續作曲和各表演學科專業實行一定比例的專業成績優秀復試優先舉措。具體操作的辦法是:按可進入復試的人數額度,七成以專業成績排序,三成以總分名次排序,優先者進入復試;
3、指揮、電子音樂設計、錄音藝術、音樂數字傳媒藝術、爵士樂、音樂科技等專業方向因名額較少(預分名額小于4名),將酌情按上述的比例和辦法篩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4、繼續試行2013年“導師強烈推薦的專業優秀或有潛質的考生有條件和比例的進入復試”制度。規定如下:
(1)推薦導師條件:獲國務院特殊津貼或具有二級教授職稱;
(2)被推薦考生條件:a.各項考試成績均達到國家規定的分數線,或
b.國內外重大或大型比賽獲獎者;
(3)全院每年進入該程序的考生總數不超過2名;
(4)在復試中,增加由各學科研究生培養指導委員分會組成的專家小組對該類考生進行專業復試,并給出是否錄取的意見;
(5)此類考生的最終錄取原則上不占預分名額,由學校向上海市教委或教育部申請增補名額給予解決;
5、各學科大專業的劃分:按招生簡章預分名額的分布進行劃分;
6、專業成績優秀復試優先的順序是以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其中藝術管理按2門業務課合計排序);如同分則以基礎成績決定排序,如仍然同分則以總分決定排序。
7、除了專業成績優秀優先排序進入復試的考生以外,其余考生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同分則以專業成績決定排序;如仍然同分,則以基礎成績決定排序。
(三)關于破格復試
破格復試分為國家線破格和院內線破格,國家線破格須上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批。
1、國家線破格:今年國家下達的破格復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規模的3%,因此本院的可破格名額為5名(擬申請7名)。國家線破格復試條件如下:
(1)專業學位各學科專業方向的專業前三名優秀考生;
(2)獲國內外重大或大型比賽前三名者;
(3)國家破格的考生初試成績一般只能有一門(文化單科或總分)未達到國家的分數線,一般在15分以內,但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最終審批為準。
2、院內線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