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音樂的基本樂科?
“基本樂科”是音樂教育中的基礎科目,它主要包括視唱,聽寫,樂理和聽覺分析四項內容。具體涉及兩個方面的教學,一是音樂基礎理論,即“基本樂課”;二是音樂基本技能,即“視唱練耳”。“基本樂理”是一門理論課,“視唱練耳”是一門技能課,兩門課性質不同,教學要求,教學目的也不同。前者以“知性”為前提。以認識為主,除學習特定的知識外,還要培養學生的理性思維能力;后者以“感性”為前提,以感知為主,除學習特定的內容外,還要培養學生的感性,感受能力。盡管兩門課各自獨立,側重有別,但相互間也有聯系。學習視唱練耳須以基本樂理為先導和基礎,而通過視唱練耳的訓練又使基本樂理得以理解和鞏固,化理性認識為感性認識,依感性認識進一步印證理性認識。因此,在基本樂課的教學中,要特別重視這兩個方面的基礎訓練,把它作為整個音樂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什么叫視唱練耳?
“視唱練耳”是一門系統發展聽覺的音樂基礎課,是專門從事音樂表演,音樂創作,音樂教育,音樂理論等專業必須掌握的音樂基本技能。
目的:
一、提高音樂的感知力
音樂直接依賴于聲音和聽覺,聲音的發生雖是物理現象,但感知聲音卻是生理和心理的活動。音樂感知就是音樂的聲音通過聽覺器官在人腦中的直接反映,感知音樂的能力是指對音的高度、強度、長度、音色的感覺及辨別能力;以及對音樂的節拍、曲調、調性和結構的復合感覺和辨別能力。敏捷的音樂感知力,要以一個人的先天條件即音樂天賦為前提和基礎,經過后天的學習、訓練、影響等加以培養,才能逐步獲得,兩者缺一不可。
二、提高音樂的記憶力
記憶音樂的能力主要由“聽覺”、“視覺”、“觸覺”、“分析”的記憶力構成。“聽覺記憶”以對音高、節奏、音色的敏銳感覺為基礎;“視覺記憶”以視唱、視奏能力為前提,使樂譜上的各種符號深刻地印在腦海中;“觸覺記憶”是演奏者對指法、弓法、觸鍵感覺的精確記憶;而“分析記憶”則是以音樂理論知識為基礎,使之得以進一步加深對樂曲的理解。音樂記憶力只有通過反復聽辨音樂,堅持背譜和參與各種音樂活動才能逐漸提高。
三、提高音樂的鑒賞力
鑒賞音樂通過視唱練耳的訓練積累了豐富的音樂詞匯,擴大了音樂視野。以及具備了敏銳的音樂聽覺能力。同時,在音樂的形式和音樂載體、風格和審美情趣等方面,也獲得較多的感受和較深的理解,音樂的鑒賞力隨之得以提高。
四、提高音樂的表現力
將譜面上的音符變為富有生命的實際音響,這是一個“再創造”的過程。其中具有決定意義的因素是表演者對樂譜的表現能力。音樂表現的依據是對音樂的解釋,也可以說是“識譜”的問題,主要涉及對音樂作品的藝術風格、表現特色、創作方法以及結構、力度、速度、演奏法等各方面的了解程度,這方面的能力必須是在對音樂基礎知識的學習和不斷提高對藝術修養、鑒賞水平的過程中逐漸獲得。因此可以說,音樂表現力就是善于精確表現自己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它以高超的演奏、演唱技巧為前提,以出眾的表演才能為基礎,以敏銳的音樂聽覺和優異的音準為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