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學術學位,復試總人數不超過本專業錄取指標(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20%(小數點進位)。專業學位,復試總人數上不超過本領域錄取指標的150%(小數點進位)。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各招生專業(領域)不得擴大復試比例。
2.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已達到復試人數的專業(領域),不得接收調劑生。
3.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專業(領域)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二、復試辦法
(一)復試通知
各招生院(部)負責通知到本單位所有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參加復試。
(二)招生院(部)制定和公布專業(領域)的復試方案
各招生院(部)根據《深圳大學2013年復試錄取規定》制定本單位各專業(領域)的復試方案,根據復試日程,至少提前4天在本院(部)網站公布專業(領域)具體的招生指標、復試名單、復試方式、內容、程序等信息。
(三)復試資格審查及其他復試相關事項
見附件《深圳大學2013年碩士生復試日程安排》。
(四)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1.復試主要方式(復試滿分300分,除MBA、MPA、MPAcc外)
(1)專業課筆試(100分)
專業課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2)面試(120分)
復試小組逐個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面試。面試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根據題目要求和面試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
招生院(部)根據專業(領域)具體要求,也可以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英語測試(80分)
英語測試包括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專業英語筆試。其中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滿分各20分,專業英語筆試滿分40分。專業英語筆試重點考察文獻閱讀和理解能力,考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由學院制定。
2.復試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選拔性和針對性,各招生院(部)可以根據專業(領域)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以及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③外語聽說寫能力和閱讀文獻能力;④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