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MPAcc)復試滿分為200分,思想政治理論筆試、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分,具體的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由所屬學院根據專業特點和具體情況制定。MBA、MPA、MPM、MF、MPAcc、MIB、Ed.M、MSE復試錄取辦法經研招辦審定后公布于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
(五)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不少于2門的筆試科目,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每門一般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要求和辦法,由招生學院自行確定。
(六)體檢
體檢由研招辦和各招生院(部)統一組織安排,指定深圳市南山區人民醫院為復試體檢醫院,體檢流程按《深圳大學2013年碩士生復試體檢流程及注意事項》進行。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調劑生規定
上線考生數低于復試人數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接收調劑的專業)。在2013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的專業(領域),在復試時也不可接收同等學力調劑生。
(一)調劑基本條件
按教育部規定,學術學位研究生可以向專業學位研究生調劑,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可向學術學位研究生調劑。其他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①符合《深圳大學2013年碩士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領域)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⑥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