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擬錄取名單公示
復試結束,各招生院(部)將學院復試結果報研招辦審核。審核無誤,由招生院(部)在本單位公布復試結果,并將復試成績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最終擬錄取名單由研招辦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示7天。
復試結果公布一周內受理考生投訴和申述。當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時,各招生院(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述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及時向學校報告并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錄取類別
根據教育部規定,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四種:非定向研究生(簡稱非定向生)、定向培養研究生(簡稱定向生)、委托培養研究生(簡稱委培生)、自籌經費研究生(簡稱自籌生)。
學術學位:擬錄取考生如有定向單位(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工作),則錄取類別選擇“定向生”;如沒有定向單位,則錄取類別選擇“非定向生”。
專業學位:擬錄取考生如有委培單位(畢業后回委培單位工作),則錄取類別選擇“委培生”;如沒有委培單位,則錄取類別選擇“自籌生”。
年齡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考生和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考生只能報考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的碩士。
八、檔案調取和協議簽署
擬錄取為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的考生,須根據我校發放的《碩士生調檔函》,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的人事檔案通過機要寄至我校研究生院(籌)檔案室。
擬錄取為定向和委托培養的考生,無需調轉人事檔案,但須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①在5月10日前將本人現實表現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籌)檔案室。現實表現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②向我校領取簽訂定向協議或委培協議,在復試結束后一周內提交協議(一式三份)。
附件:深圳大學2013年碩士生復試日程安排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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