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辦法
招生學校按照計劃招生數1:2比例上報初試合格學生名單,并參加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專項復試。
(三)考試時間
1.初試。學校初試工作在4月15日前完成。
2.復試。縣教育局復試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具體初試和復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評定
體育、藝術、科技專項考試成績評定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予以公布。考試項目及成績評定標準見附表。
六、招生與錄取辦法
1.報考四星級高中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專項考試成績達優秀、合格等級,中考成績分別達招生學校統招生分數線80%、90%者,由招生學校按公布的特長生招生項目和人數從高分至低分擇優錄取。
2.報考三星級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專項考試成績達優秀、合格等級,中考成績分別達招生學校統招生分數線70%、80%者,由招生學校按公布的特長生招生項目和人數從高分至低分擇優錄取。
3.特長生招生的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線。專業成績特別優秀須破格錄取的考生,由擬錄取學校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在普通高中錄取最后批次錄取,但不得突破特長生招生計劃。
4.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照《鹽城市201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收體藝科技特長生計劃》公布的項目和人數,錄取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特長生招生計劃不得挪作他用。
5.若考生報考2所以上學校特長生,按學校錄取順序和考生統招生志愿順序錄取。
七、管理與要求
1.高中段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市教育局監察室、中教處、體衛藝教處等部門協調組織實施。考試期間,市教育局將派出巡視組對各地特長生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縣教育局中教科、體衛藝科要加強領導與管理,監察室要加強監督,在組織考試過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學校,將取消其特長生招生資格,并嚴肅追究違紀人的責任;錄取后被舉報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錄取資格,責令其退學。
2.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的普通高中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要認真做好特長生的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要將初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匯總表、報名表以及證明材料于4月16日前報縣教育局體衛藝科(科技特長生名單和材料報中教科)。
3.各初中校要大力宣傳普通高中招收體藝科技特長生工作,廣泛動員和鼓勵有一技之長的學生報名參加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的考試,積極做好特長生的報名、考試等相關的組織工作。
以上通知,希遵照執行。
鹽城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健美操專項測試內容及評分辦法
響水縣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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