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實驗學校,縣直教育單位,民辦學校: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動學校體育、藝術和科技教育工作,培養體育藝術科技特色人才,根據《鹽城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藝科技特長生工作的通知》(鹽教體〔2013〕2號)精神,現就我縣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學校和計劃
1.招生學校
全縣普通高中即江蘇省響水中學、縣第二中學、縣運河中學。
2.招生計劃
各招生校招收體藝科技特長生的人數、項目附后(見附件1)。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符合鹽城市201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規定報考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參加體藝科技特長生考試報名。
1.初中階段參加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體育、藝術類集體比賽(展演)項目三等獎、個人比賽(展演)項目前六名者。
2.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科技類競賽,榮獲國家級個人三等獎、省級個人二等獎、市級個人一等獎以上者,或個人小發明獲得國家專利者。
3.招生學校根據舉辦高水平運動隊或藝術團體的實際需求,需招收此類項目的特長生,由招生學校具書面報告,經縣教育局審核確認備案后可招生。學校未設立的特長生項目一律不予招收特長生。
三、報考程序
1.凡符合條件的考生須于4月1日至5日到擬報考學校報名(報名時交納2寸免冠照片2張),填寫《鹽城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藝科技特長生考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將獲獎證書或獲獎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交招生學校(原件驗證后退回),經招生學校資格審查合格后,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初試。
2.體育、藝術類特長生由招生學校將初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匯總后,與報名登記表一同報縣教育局體衛藝科審核。審核通過后的考生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統一專項復試,復試合格者作為該校體育、藝術類特長生的備錄生源。
3.科技類特長生由各招生學校統一組織審核和面試,由招生學校將合格的考生名單匯總后,報縣教育局中教科審核,審核通過者作為該校科技類特長生的備錄生源。
4.考生在同一報考學校只能報考一個特長生項目,多報無效。
四、體育藝術特長生項目分類
1.體育類:田徑、游泳、籃球、排球、羽毛球、足球、乒乓球、網球、健美操、棋類、武術類等。
2.藝術類:聲樂、器樂、舞蹈(不含街舞)、美術、書法等。
五、專業考試內容、辦法、時間安排及成績評定
(一)考試內容及要求
1.體育類:籃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見附件3,其他項目按實際比賽成績評定。
2.藝術類:音樂、美術特長生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見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