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細則及賽事安排
表演獎參賽對象:
聲樂組選手為18——35周歲(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鋼琴組選手為15——35周歲(197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二胡、古箏選手為15——40周歲(197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民樂組合選手為15——45周歲(196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鋼琴與弦樂重奏組選手平均年齡不超過35歲,個人最小年齡不小于16歲(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上條件的海南籍優秀選手均可報名。
比賽曲目要求:
比賽曲目按第九屆中國音樂金鐘獎相關要求執行(查詢中國音樂家協會網站的金鐘獎賽事安排及評選細則各組附件及海南省音樂家協會頁面各專業曲目要求)。選手按照“金鐘獎”復賽曲目要求準備“金椰獎”半決賽和決賽作品,“金椰獎”半決賽演奏或演唱其中一首作品,決賽完全按“金鐘獎”復賽的曲目要求和時長要求。
報名辦法及報送方式
一、表演獎報名辦法:
1、海府地區以外的各地、市、縣選手直接到當地文聯音協報名,經市縣選拔推薦統一報送省音協。
2、大中專院校及部隊和專業文藝團體負責推薦選送本單位、本系統的選手,10人以上可團體報名。
3、非團體聲樂、器樂參賽選手可通過指導教師及至少一名省音協理事簽名推薦到省音協報名。
4、非團體聲樂、器樂參賽選手需持海南身份證或海南省戶籍證明。異地工作的選手需戶籍在海南省內,若有虛報,一經查實,取消其比賽資格,成績作廢。
二、作品獎、理論評論獎報送方式
參賽者持本省戶籍證明直接向省音協報送。
報名、比賽時間及地點
合唱錄像報送時間:2013年3月20日——2013年5月1日
作品獎報送時間:2013年3月20日——2013年5月1日
理論評論獎報送時間:2013年3月20日——2013年5月1日
表演獎各組報名時間:2013年3月15日——2013年4月25日
表演獎各組比賽時間: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8日
賽事活動地點:省圖書館報告廳
海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海南省音樂家協會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