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對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 報考類別、兼報原則和準考證與通知單的發放
(一)報考類別
我區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其他藝術類和美工設計類五類。包含的報考類別為:
美術類:漢授美術(文)、蒙授美術(文)、漢授美術(理)、蒙授美術(理);
音樂類:漢授音樂(文)、蒙授音樂(文)、漢授音樂(理)、蒙授音樂(理);
編導類:漢授編導(文)、 漢授編導(理);
其他藝術類:漢授其他藝術(文)、蒙授其他藝術(文)、漢授其他藝術(理)、蒙授其他藝術(理)。
美工設計類:美工設計類(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只能在上述類別中選擇其中一個報考類別,不得跨類報名。考生可參照《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包含的本科專業》(見附件),結合有關高校對本人擬報專業所明確的專業統考要求,選擇適合的類別報考。附件未包含的本科專業一律不得按藝術類招生。
報考美術類和美工設計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報考音樂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編導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編導類專業統考。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的考生在統考合格基礎上可以參加校考。報考其他藝術類的考生既可參加聯考,也可參加校考,還可以兩者兼選。
(二)兼報原則
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考生如取得其他藝術類專業考試聯考或校考合格成績,可兼報相應院校其他藝術類招生專業;其他藝術類考生不能兼報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三個類別之間不能互相兼報。
填報志愿時,報考蒙授藝術的考生可兼報取得相應漢授藝術專業合格成績的漢授藝術專業;報考蒙授藝術(文)的考生可以兼報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報考蒙授藝術(理)的考生可以兼報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報考漢授藝術(文)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文科;報考漢授藝術(理)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理科。
(三)《專業考試準考證》和《專業統考考試通知單》發放
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為已報名的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其他藝術類、美工設計類考生發放《專業考試準考證》。組織實施相應類別藝術專業統考的主考院校在考前為考生發放《專業統考考試通知單》,具體發放時間屆時咨詢相關高校。
參加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可于考前登陸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nm.zsks.cn,下同)查詢本人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安排,統考時需持《專業統考考試通知單》;若參加校考,須持《專業考試準考證》。
報考其他藝術類的考生,持《專業考試準考證》參加相應的專業聯考或校考。
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和校考,均須持二代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