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和要求。
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的專業考試分為由我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和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
我省“省統考”開設有美術類、書法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和主持與播音類六個專業類別,各個類別所對應的招生專業詳見《各考試類別與藝術類招生專業對應表》(附件1)。符合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的人員,申請高考報名時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在這六個專業考試類別中選擇其中一個類別報名和參加考試。其中要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選報的專業考試類別在我省的“省統考”已開考,必須先參加我省組織的“省統考”,并在取得“省統考”專業考試合格資格后,才能到省外學校報名參加“校考”;如果所報考專業的考試類別在我省的“省統考”中未開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學校報名參加“校考”,不需參加“省統考”。
(二)報名時間
2014年1月8日至1月12日。
(三)報名辦法
2014年我省藝術類“省統考”繼續實行網上報名的辦法,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藝術類專業考試費(每人160元)在高考報名時繳納。
1、選報專業考試類別。考生在高考報名期間,登陸我局網站,進入高考報名系統的網上報名界面后,在報考“科類”選項中選擇“藝術(文)類(我省不設藝術理類)”,并在該界面自動彈出的美術類、書法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主持與播音類和校考選項中選擇一個選項。所選報的專業考試類別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更改。
要到省外學校報名參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報考專業考試類別在我省的“省統考”未開考的,考生可以在該界面選擇“校考”選項,如果所報考專業的考試類別在我省的“省統考”已開考的,則考生不能選擇“校考”選項,而應該根據本人擬報考的省外學校的招生專業選擇“省統考”開設的相應的考試類別。
2、領取準考證。凡參加“省統考”的考生,必須在2014年1月15日持報考卡到報名點所在市縣招生辦領取藝術專業考試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在網上選報藝術類省統考專業或不繳交藝術類專業考試費用的,視為自行放棄省統考資格。
二、考試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須先參加藝術類的專業考試,然后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考試)。
(一)考試日期和地點
1.考試時間: 2014年1月16日至17日。
2.考試地點: 藝術類“省統考”考試地點設在海南師范大學。其中: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的考場設在逸夫藝術樓,美術類的考場設在黃華康體育館,書法類的考場設在13棟宿舍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