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初試:①聽寫:和弦、單聲部旋律、二聲部旋律、四部和聲連接、節奏等;②樂理;③錄音基礎知識(筆試)。
⑵復試:①模擬、數字錄音設備的上機實際操作;②和聲:程度到一級關系轉調;③視唱:程度不超過三升三降;④面試:演奏鋼琴(練習曲、復調樂曲、其他樂曲)或其他樂器;演唱民歌戲曲等。
4.合唱指揮、樂隊指揮
(1)初試:①聽寫:和弦、單聲部旋律、二聲部旋律、四部和聲連接、節奏等;②樂理;
③指揮與綜合基礎面試:
A.指揮管弦樂曲一首或交響曲一個樂章,或合唱曲兩首。考試時考生指揮兩架鋼琴。
B.聽音與視唱面試:
a.聽音:單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轉位);
b.視唱:音程構唱,視唱三個升降號內樂譜。
C.鋼琴演奏(練習曲、奏鳴曲或大型樂曲、賦格各一首)。
(2)復試:①和聲:程度到一級關系轉調;②視唱:程度不超過三升三降;
③面試:器樂表演能力考試:
A.對主試鋼琴者要求從初試三首作品中抽簽選出一首演奏(全部背譜演奏);
B.對主試其它樂器(西洋管弦樂器)者要求演奏一首自選作品。
⑶備注:報名時須填報考試曲目,如作曲系沒有該曲目雙鋼琴譜,考生需自備印刷版(不能為手抄譜)的鋼琴樂譜一式兩份。聽寫、樂理、和聲、視唱考試與作曲專業統考。
5.美聲
⑴初試:演唱兩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國歌曲須用原文演唱)。
⑵復試:①考試內容要求與初試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復;②樂理、聽寫、視唱。
⑶備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氣質佳,善于表演。
6.民族聲樂
⑴初試:演唱兩首中國民族聲樂作品(中國藝術歌曲、中國歌劇選段、傳統民歌、民族風格創作歌曲和戲劇曲藝唱段均可)。為拓寬民族聲樂男生聲部的選材,男聲可演唱一首外國作品替代上述中國作品一首。
⑵復試:①考試內容與初試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復;②樂理、聽寫、視唱。
⑶備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氣質佳,善于表演。
7.中國樂器演奏
⑴初試:演奏中型以上練習曲、樂曲各一首(如無練習曲另選技術性較強樂曲一首)。
⑵復試:①演奏不同風格類型樂曲兩首(與初試曲目不得重復);②樂理、聽寫、視唱、視奏。
⑶備注:①每人限時10分鐘,自備樂器,練習曲和技術性較強的樂曲不帶伴奏,伴奏限一人;
②民族打擊樂須分別在有旋律和無旋律的樂器上演奏一至二首樂曲或練習曲,其中必須有一種民族打擊樂器和一首中國樂曲;③大提琴、低音提琴考試要求與管弦樂器演奏方向的大提琴要求相同;④除定音鼓、小軍鼓以外,一律要求背譜演奏。
8.管弦樂器演奏
⑴初試:
①管樂:自選3個升降號以上(含3個)音階、琶音一條(兩個八度吐音、連音各演奏一遍)、兩首不同性質的練習曲(較慢連音與快速吐音)和樂曲一首(不帶伴奏)。
②弦樂:
a.小提琴:演奏三個八度大調或小調音階和七種琶音一套,同調兩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階各一條,兩首不同性質的練習曲;巴赫無伴奏奏鳴曲及組曲中的一個樂章;
b.中提琴:演奏三個八度大調或小調音階和七種琶音一套,同調兩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階各一條,兩首不同性質的中提琴練習曲;巴赫六首無伴奏組曲中的一個樂章或三首瑞格無伴奏奏鳴曲的一個樂章;
c.大提琴:自選四個八度單音階、琶音及同調的三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各一套(單音音階要求一弓4個、16個,一弓上行一弓下行任選兩種,雙音音階一弓1個、2個任選其一),自選中高級練習曲一首,如:《大提琴練習教程》第三冊(宋濤編)、《170首大提琴練習曲》第二冊(施洛德爾編)以上;巴赫無伴奏組曲中的前奏曲、阿拉曼德舞曲、吉格舞曲任選一首;
d.低音提琴:自選兩個八度以上(包括兩個八度)的大調或小調音階及琶音(不少于3種)一套,兩條不同性質的練習曲。
③打擊樂:12個大調及關系小調音階(包括大調的主、屬七,小調的主、減七和弦的琶音與分解和弦),抽簽演奏一組;馬林巴中等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馬林巴中、大型樂曲一首;小軍鼓中、高級練習曲或樂曲一首。
④豎琴:自選一個調性演奏四個八度的音階和琶音,中等難度練習曲一首,復調音樂一首。
⑵復試:
①管樂:大型樂曲一首(不可重復初試作品)。
②弦樂:a.小提琴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加華彩樂段)或二、三樂章,另選技巧性樂曲一首;
b.中提琴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另選樂曲一首。
c.大提琴、低音提琴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奏鳴曲第一、二樂章,另選樂曲一首。
③打擊樂:定音鼓樂曲一首;馬林巴大型樂曲一首。
④豎琴:自選兩首不同時期的樂曲,其中一首須具有技巧性;視奏。
⑤樂理、聽寫、視唱。
⑶備注:一律要求背譜演奏,鋼琴伴奏自理,樂器自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