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 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聯考由河北師范大學組織實施。
⑴ 考試內容和分值(滿分為200分)
音樂類專業聯考:專項(150分,分聲樂、器樂,考生根據自己專長任選一門作為專項參加考試)、樂理(15分)、音樂素質(聽音15分,視唱20分);
舞蹈類專業聯考:專項(150分)、即興舞蹈(30分)、節奏(20分)。
⑵ 繳費辦法
2013年12月13日至16日,考生憑《報考證》上14位考生號到河北省內中國建設銀行任意儲蓄網點交納專業考試費200元,繳費學校代碼為7100426,請領取并保留銀行代收費憑證(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銀行系統可能無法識別,收費憑證上的考生號正確即可),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專業考試。建設銀行咨詢電話:0311-80786406。
⑶下載《考生回執》
2014年1月7日以后,考生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欄目查詢,并按要求下載《考生回執》。
⑷考試時間
2014年1月11日音樂類考生進行樂理、聽音考試,音樂類考生的其他考試項目和舞蹈類考生所有考試項目的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要求詳見《考生回執》。
⑸河北師范大學咨詢電話:0311-80786666。
3.招生院校組織校考的專業,其考試時間、地點,由招生院校負責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詢。
六、校考點有關規定
⒈經批準在河北省設立校考點的院校,其專業考試統一安排在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進行。考試時間:春節前2014年1月10日-1月26日、春節后2014年2月5日-2月28日。
⒉如果考生報考的院校(專業)在河北省設點進行專業考試,則考生只有在河北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七、專業考試成績有關規定
1. 報考所有藝術類專科專業(中央美術學院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影視表演、人物形象設計專業除外)、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省內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聯考類別涉及到的,錄取時必須使用河北省專業聯考成績。省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河北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建議錄取時使用河北省專業聯考成績。
2. 報考院校進行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于我省聯考涉及到的,須在相應類別聯考合格(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本科合格)基礎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績;對于我省聯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績。
3. 2014年1月10日前公布美術類專業聯考成績并確定專業聯考合格標準;2014年1月28日前公布音樂類和舞蹈類專業聯考成績并確定專業聯考合格標準;不再單獨發放專業省聯考合格證。屆時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考生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詢聯考成績。
4. 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自行確定,校考專業成績由院校負責通知考生。
5. 按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美術類專業聯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