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專業考試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錄http://www.sceea.cn或http://www.zk789.net查詢。
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請考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專業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文化考試和及專業考試各科成績,同時給予1至3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五、簽發和查詢專業成績
我省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考試考生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到各市州招考辦,考生憑《報考證》于2014年3月13日至14日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
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2014年3月17日至19日17:00,憑《報考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辦理查分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由音樂類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并軌本科和高職(專科)計劃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單獨命題的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文化考試。
音樂理論、作曲及音樂表演類專業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計劃,考生不得參加全省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的文化考試。
七、填報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報藝術本科、高職(專科)層次志愿。
參加全國文化統考的藝術考生可填報普通高校藝術類并軌本科和高職(專科)志愿;參加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考試的藝術考生可填報普通高校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志愿。兩類志愿不能交叉填報,錯填亂報者,責任自負。
志愿填報的時間及辦法將在http://www.sceea.cn和《招生考試報》上向社會公告。
八、政考、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九、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網上錄取。
錄取辦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考試及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或文化成績或文化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會公布的除外),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投檔,普通高校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為了保證新生質量,入學后,普通高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注:本簡章未盡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執行。
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考試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號 郵編:610021 電話:(028)8543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