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打擊樂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從小軍鼓、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擊樂、爵士鼓中任選兩種樂器各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20)聲樂(通俗唱法)、流行歌舞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備CD伴奏帶)]。
(21)流行器樂[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薩克斯管、流行鍵盤]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二)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編4/4拍子和3/4拍子節奏組合各一段(長度為每段不低于16小節,可按‖:4+4:‖方式重復);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流行鍵盤:演奏(鋼琴、合成器、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車爾尼84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歐美、中國風格樂曲各一首,即興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樂器:演奏音階、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練習曲各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各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考試范圍:
視唱練耳(一)(視唱練耳專業)(注:視唱占20%、練耳占80%)
(1) 視唱:2至4個升降號,含變化音與轉調的單聲部曲調,自備帶伴奏視唱一條(自彈自唱)和二聲部曲調一條(彈一聲部,唱另一聲部)。
(2) 練耳:聽寫單個和弦(密集或開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單聲部曲調、二聲部曲調、和弦連接(含正副三和弦、D7、DⅦ7、sⅡ7原位及轉位)。
視唱練耳及樂理(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錄音藝術與電腦音樂、音樂制作與錄音工程、音樂學(理論、音樂新聞與評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公共事業管理、鋼琴調律、提琴制作、音樂學、音樂舞蹈、聲樂(含美聲、民族、通俗唱法)、歌劇表演、合唱、流行歌舞、音樂劇、民樂、鋼琴、鋼琴伴奏、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電子鋼琴、管樂、管樂修造、弦樂、打擊樂、流行器樂專業](注:視唱占20%、練耳占65%、樂理占15%)
(1) 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2) 練耳:①音組:2至5個音;②音程:純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減五度;③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④節拍、節奏:常見節拍與節奏型;⑤旋律: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3) 樂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音樂理論基礎》,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試用教材(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音樂理論、作曲類”、“音樂學類”、“音樂舞蹈類”和“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1-21):總分滿分為400分。其中“音樂理論、作曲類”及“音樂學類”(考試類型1-10)專業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音樂舞蹈類”及“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11-21)的“視唱練耳及樂理(二)”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計入總分,在專業劃線時單獨劃定該科單科成績的合格線。
(二)考試注意事項
專業考試不分初試復試,一次完成。除鋼琴、電子鋼琴、豎琴、雙排鍵電子琴、定音鼓外,其他樂器均由考生自備。考生憑《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考試《準考證》參加專業筆試和面試科目考試。專業面試時間、順序和筆試時間和地點均以專業考試《準考證》上的內容為準。凡不按規定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責任自負。
“視唱練耳及樂理(二)”科目的“練耳及樂理”實行客觀題筆試,考生采用機讀卡答題(考生自備2B鉛筆,請在正規文具商店購買)。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忌仨毎唇y一指令進行考試,不得提前交卷離場。其它事項見考點“考生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