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衡量學生的學習水準,檢驗教師的教學質(zhì)量,提高上海市吉他教學與演奏水平。
二、組織:由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組織評委會負責評審工作。
三、分級:古典吉他共分十個等級,本屆考級最高級為第十級。
吉他彈唱共分十個等級,本屆考級最高級為第六級。
古典吉他演奏級是在古典吉他十級水平的基礎上設立的高一層次的考試級別,在一定程
度上反映出演奏者的音樂表現(xiàn)能力和音樂修養(yǎng)水平。凡通過古典吉他十級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考演奏級。
四、考試要求:本考級各級均有規(guī)定曲目和自選曲目。考試時須按報考級別要求背譜演奏,考試曲目除D.C.或D.S.標記需反復外,其余一律不作反復,考試用琴自備。
五、收費標準(該標準依據(jù)文化部文教科發(fā)[2003]52號文):
報名考務費:一級:55元;二級:70元;三級:80元;四級:90元;五級:100元;
六級:110元;七級:120元;八級:130元;九級:140元;十級:150元;演奏級:300元。每位考生另收證書費15元(如考試不合格,證書費將退還給考生)。
六、報名方法:考生在學習過程中應循序漸進,不可越級報考(可同時報考數(shù)級),報考古典吉他演奏級必須出示古典吉他十級證書,違者取消成績。報名前請仔細考慮選擇適合自己演奏程度的級別,一旦辦好報名手續(xù),將不再辦理退費手續(xù)。
報名時須交本人1寸免冠照兩張,清楚完整地填寫報考單、準考證、信封等各項內(nèi)容,連同照片一并交工作人員,準考證蓋章有效。
七、遺失準考證,補辦每張5元。
八、考試時間初定為2012年11月22、23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凡通過考級者均頒發(fā)由全國社會藝術(shù)水平考級中心監(jiān)制的等級證書,同時報考數(shù)級的考生,將頒發(fā)所報考級別中獲得通過最高級的證書(如需其他級別證書,請在報考單備注欄內(nèi)注明,并交上照片),證書費每張15元(該標準依據(jù)文化部文教科發(fā)[2003]52號文)。未通過考級者將得到專家評委的考評意見,使考生了解自己學習及演奏情況的反饋信息,以利于進一步學習。
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辦公室
2008年6月
考級辦公室地址:高安路18弄5號(人事局正對面)郵編:200030 電話:64666090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00—4:00
交通:地鐵1號線衡山路站2號出口,公交26、93、96、548、911、920、926、945路等。
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網(wǎng)站:http://www.shmusic.org 吉他之窗網(wǎng)址:http://www.keytar.net
2008年古典吉他考級規(guī)定曲目
曲目選用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發(fā)行的《古典吉他考級曲集》(最新修訂版)
一級:《塔萊薩》
二級:《舞曲》
三級:《哈巴涅拉舞曲》
四級:《舞曲》
五級:《月亮河》
六級:《櫻花主題與變奏曲》
七級:《練習曲第一號》q = 110
八級:《性格舞曲》
九級:《音樂會練習曲第一號》q = 100
十級:《練習曲第二號》q = 100
演奏級:自選三首
古典吉他一級至十級考級除須演奏以上規(guī)定曲目外,必須在由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發(fā)行的《古典吉他考級曲集》(最新修訂版)內(nèi)你報考的級別中再自選樂曲一首,考級時共須演奏二首樂曲(規(guī)定曲一首,自選曲一首),演奏級考級必須在演奏級曲譜中自選三首。
2008年吉他彈唱考級規(guī)定曲目
吉他彈唱考級曲目必須在由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發(fā)行的《民謠吉他考級曲集》內(nèi)你報考的級別中自選彈唱曲二首。
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辦公室
2012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