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鋼琴:配套學習課程
1、教材:《全國鋼琴演奏考級作品集(新編第一版)》(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周銘孫,大眾文藝出版是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二) 小提琴:配套學習課程
1、教材:《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蔣雄達,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考試要求見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級雙音音階時,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個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個音,然后下行 ;
(三) 手風琴:
1、教材:《全國手風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李遇秋,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四) 電子琴:
單排鍵電子琴
1、教材
《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琴學會編,主編:王梅貞,執行主編:蘆小鷗 大眾文藝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
、倩揪毩暎涸谂c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基本練習”中由考官抽查一組。
、诰 習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練習曲”中由考生自選1首背譜演奏。
、蹣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樂曲”中由考生自選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譜演奏。
④視 奏:報考7-8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視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菥幣浒樽啵簣罂9-10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為旋律配伴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關于用重奏曲目代替樂曲:上述兩首樂曲可用電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試教材是《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重奏作品集第一級至第九級》(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王梅貞,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此教材進行了各級別曲目的調整,使原來的1至9級,調整為1至10級,按照《中國音協重奏作品級別調整曲目安排方案(1級至10級)》選擇曲目。
選擇以重奏曲目代替樂曲的,由報考同一級別的考生自愿結合,每4人為一組。4人必須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樂曲的具體考試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的基習及一首練習曲后,再合作選奏一首或兩首重奏曲代替樂曲(若只選考一首重奏曲,就還須每人再彈一首樂曲;若選考兩首重奏曲,就無須再彈樂曲。重奏不要求背譜)。
選擇重奏的4位考生,必須同時履行報名手續。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參加重奏考級,工作人員將單獨安排重奏考生的報名事宜。
雙排鍵電子琴
1、 教材:1)《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指行主編:朱磊,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2)《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中國音樂家協會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電子琴專家委員會編)。
2、考級內容及要求:
1)《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 1—2級 a、基本練習抽查一首;b、練習曲自選一首;c、樂曲自選一首。
② 3—7級 a、基本練習抽查一首;b、練習曲自選一首;c、復調自選一首;d、樂曲自選一首。
、 8—10級 a、練習曲自選一首;b、復調自選一首;c、樂曲自選一首。
注:為了能使考生盡快地適應這套教材,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考試內容進行調整,3至10級的考生可以可以自選另一首樂曲代替復調,其余要求不變。
2)《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1)基本練習及樂曲:均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抽查。
(2)其他:八、九、十級除以上考試內容外,還須增考下列內容:
八級:視奏——C、F、G大調,a小調。
九級:為旋律配伴奏——C、F、G大調,a小調,8小節。
十級:即興演奏(A)—C、F、G大調,a小調,16小節。
(五) 薩克斯:配套學習課程
1、教材:①《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考級委員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凇度珖_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薩克斯管專家委員會編)
、邸度珖_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選一套參試。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1—4級的考生,須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和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及三度音程練習。此外,還須自選兩首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②5級以上(含5級)的考生,除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三度音程練習及兩首練習曲外,還須自選兩首樂曲或一首協奏曲的兩個樂章。
、墼u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2)以《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
、僖綦A:1—9級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級規定的范圍準備,考試時由評委從中抽查一組。10級考生則由評委在考試時從1—9級的范圍內抽查一組。
②練習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帶“★”及不帶“★”的練習曲各一首參試。10級則從9級的范圍內由評委抽查一首。
、蹣非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中、外樂曲各一首參試。其中9級外國樂曲中的《音樂會練習曲》與《野蜂飛舞》兩首樂曲,因篇幅均較短,故此按一首樂曲計。10級考生在規定范圍內自選一首樂曲參試(中、外不限)。
、8—10級考生加試視奏。
3、其它:1)教材中標明的速度標記,為考試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六) 單簧管:配套學習課程
1、教材:《全國單簧管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七) 小號:
1、教材:《全國小號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八) 長笛:配套學習課程
1、教材:《全國長笛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九) 二胡:配套學習課程
1、教材:(1)《全國二胡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協二胡學會編,主編:劉長福,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全國二胡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和第四套。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二胡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全國二胡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和第四套均可在考級中使用?忌蛇x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個級別應試,也可以在這四套作品集同一級別的曲目中交叉選用應試。
考生內容及要求:1)目錄中有“△”標記的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還須在規定范圍內按以下要求自選:一、二級自選練習曲3首、樂曲1首; 三級至十級自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級的必考練習曲為目錄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選其一)。
3)五級以上(含五級)考生加試視奏。視奏題由考官從考級作品集中低于考生應試級別的練習曲或樂曲中隨機抽選。
3、其它:除視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譜演奏。考試中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十) 琵琶:
1、教材:《全國琵琶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琵琶專家委員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
練習曲:各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兩首。
樂曲:1—4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兩首;5—8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帶“*”號及不帶“*”號標記的各一首。9—10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帶“*”號標記的兩首,不帶“*”號標記的一首。
3、其它:考試時一律背譜演奏。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十一) 古箏:配套學習課程
1、教材:1)《全國古箏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王中山,安徽文藝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的考試注意事項。
(十二)笛子:
1、教材:《全國笛子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戴亞,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三)揚琴:
1、教材:《全國揚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黃河,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四)數碼鋼琴:
1、教材:《全國數碼鋼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李未明,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五) 歌唱:
成人歌唱:
1 教材:
(1)《全國成人歌唱考級歌曲集》及《全國成人歌唱考級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鋼琴伴奏譜》,主編:吳雁澤。
(2)新版《全國成人聲樂考級曲目》(2014版)教材
(3)《全國成人歌唱考級歌曲集(伴奏)》CD盤,中國音樂家音像出版社出版發行。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參加考試者需要按自己報考的級別,在《全國成人歌唱考級歌曲集》相應級別的曲目中選唱歌曲兩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國歌曲。
(2)參加考試時,考生需自備《全國成人歌唱考級歌曲集(伴奏)》CD盤作為考試時的伴奏。不得選擇其他伴奏錄音或自帶伴奏人員參加考試。
(3)考試時可以移調演唱。
少兒歌唱:配套學習課程
1、教材:《全國少兒歌唱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徐沛東,執行主編:王效恭,安徽文藝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考試時請自帶《全國少兒歌唱考級作品集》(第二套)配套出版的伴奏光盤(北京天凡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制作,學苑音像出版社出版);
考生條件:年齡在6歲至16歲(199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之間且未曾變聲的少年兒童。
(十六)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國古典吉他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王友民,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七) 小軍鼓、爵士鼓:
1、教材:《全國小軍鼓、爵士鼓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樂家協會管樂學會編,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八) 次中音號、上低音號:
1、教材:《全國次中音號、上低音號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樂家協會管樂學會編,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十九) 音樂聽力:
1、教材:《全國音樂聽力考級教程》(中國音樂家協會考級委員會編,趙易山主編,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試要求與形式》
鋼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簡稱piano,是一種鍵盤樂器,用鍵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