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學校設置國際工商管理類和特色班,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精通英語的復合型人才。為了提高畢業生在全球化社會環境中的適應力和競爭力,今年學校繼續招收國際工商管理類,包含會計學(CG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會計學(ACCA英國注冊會計師)、金融學(全英文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文班)、工商管理(中加學分互認)等5個專業。該大類引進國外先進教學理念和教學模式,實施全英文授課,學分設置更趨國際化,新增8海外學習和實踐經歷的學分,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精通英語的管理類復合型專業人才。
第二十一條 除國防生、航海類(限男生)性別有限制之外,學校對其他錄取新生的性別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二條 航海類專業屬于提前第二批錄取,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在同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可降20分提檔錄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人文科學試驗班、理科試驗班、英語、日語、德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5分,國際工商管理類和英語(二批)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藝術類和體育類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理科試驗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115分,國際工商管理類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人文科學試驗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工程技術類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第二十四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加分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詳見學校當年招生簡章。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六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
現行新生學費標準為:普通美術類專業學生學費7000元/人·學年,音樂學專業學生學費9000元/人·學年,師范類專業學生學費4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學生學費4400元/生·學年,具體實施按學校學分制收費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同時提供各類勤工儉學崗位供學生申請。
第六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九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寧波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學校校園網:http://www.nbu.edu.cn,學校招生網:http://zsb.nbu.edu.cn,咨詢電話: 0574- 87600233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74-87600267。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寧波大學本專科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寧波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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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鼓,是滿、蒙古、漢等族棰擊膜鳴樂器。因單面蒙皮又稱單皮鼓。流行于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