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藝術類高校及專業
1.藝術類本科專業
(1)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高校和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天津工業大學、江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及浙江傳媒學院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像、錄音藝術,內蒙古大學的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浙江理工大學藝術設計,北京印刷學院藝術設計,蘇州大學藝術設計等藝術類本科專業,按照考生學校志愿關聯專業成績全部投檔。除上述高校及專業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在全省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進行投檔。其中,省外高校中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的關聯統考成績、進行了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關聯校考專業成績按考生志愿分專業全部投檔;省屬高校的美術類專業關聯統考專業成績(山東師范大學的美術類專業使用校考成績)、非美術類專業關聯校考專業成績,按文化成績排序,分專業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檔。
(2)藝術本科一批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分2次重新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投檔原則與一志愿相同。
(3)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的專業,若志愿生源不足,根據缺額計劃總數,按文化成績1∶1.5的比例劃定調劑投檔文化控制線。在線上生源中,根據統考美術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1∶1的比例隨機投檔。
2.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
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均執行全省藝術類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并根據考生志愿進行投檔。
(1)美術類專業及經批準進行了校考的其它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關聯投檔的辦法。其中,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分數線上全部投檔,其它高校根據考生文化成績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檔。
(2)未進行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專科(高職)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
(3)藝術專科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分2次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檔原則與一志愿相同。
(4)美術類專業若志愿生源不足,調劑投檔辦法同本科。
(三)體育類高校及專業
1.在全省體育專業本、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績,分別按本、專科(高職)專業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
2.體育本、專科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分2次重新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的投檔原則與一志愿相同。
3.若志愿生源不足,缺額計劃數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隨機調劑投檔。
(四)春季高考招生高校
本科專業在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按類別招生計劃1∶1.2的比例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重新征集志愿錄取。
專科(高職)專業在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按類別招生計劃1∶1.2的比例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重新征集志愿錄取。
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均按類別招生計劃1∶1的比例投檔。
凡填報的專業類別與考生本人的實際專業類別不一致的不予投檔。
(五)高水平運動員與優秀運動員
1.高水平運動員。凡文化成績達到普通文理第一次劃定的本科二批最低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合格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檔。
2.優秀運動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投檔前在優秀運動員考生的文化總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加分后達到普通文理專科(高職)最低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志愿向招生高校投檔。本加分政策僅限于優秀運動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