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
1.美術類專業的錄取:專業成績,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其他省份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績。具體原則是:在專業成績達到各省統考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各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1)美術學(含書法方向)、攝影專業按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算公式詳見河南大學招生信息網,下同)。(2)藝術設計、繪畫、動畫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音樂類專業的錄取:專業成績,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其他省份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績。具體原則是:在專業成績達到各省統考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各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分本省、外省兩類錄取。河南省考生(1)音樂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占60%、文化成績占4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擇優錄取。(2)音樂表演中的聲樂、器樂(省統考)、歐洲管弦樂(校考)、舞蹈編導等專業,在視唱及格的基礎上;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在視唱、鋼琴演奏及格的基礎上;均按照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主科成績并列,再按照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3)表演(戲劇方向)及音樂表演(合唱指揮方向),按照我校校考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省份考生(1)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器樂方向)、舞蹈編導等專業:在視唱及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主科成績并列,按照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2)音樂表演(合唱指揮方向):聲樂方向的考生填報合唱指揮方向志愿,在視唱及格的基礎上,按照聲樂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聲樂成績并列,按照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錄取:專業成績,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其他省份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績。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各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占60%、文化成績占4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錄取:專業成績,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編導制作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其他省份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績。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各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各占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舞蹈編導(體育舞蹈方向)專業的錄取:采用河南省該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文化成績達到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錄取:采用河南省編導制作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文化成績達到河南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數線85%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占60%、專業成績占4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考生錄取原則
1.體育教育專業的錄取:在專業成績高出省定本科線12分且文化課成績高出省劃線50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考生必須通過河南省或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水平測試,高考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原則上同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考試院或高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上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