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屬學校、鄉鎮中心學校、民辦學校及局直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中小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展示我縣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的成果,根據《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教育部令第13號)和《關于舉辦全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的通知》(常教通〔2012〕10號)文件精神,決定舉辦全縣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以下簡稱展演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堅持育人為本,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要求,對中小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弘揚偉大的民族精神;以學校為基礎,面向全體學生,培養中小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良好的藝術修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展示我縣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的豐碩成果,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環境,體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特質。
二、活動主題
展演活動的主題是“陽光下成長”。
展演活動要圍繞主題,展現中小學生熱愛祖國、朝氣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體現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學生特點。
三、項目與分組
(一)項目分類
展演活動的項目分為三類:藝術表演類(聲樂、器樂、舞蹈、校園劇(課本劇),具體要求見附件);藝術作品類(繪畫、書法(篆刻)、攝影,具體要求見附件);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另文通知)。
(二)對象與分組
1、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的參加對象為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藝術專業)的在籍學生。分為小學組初中組和高中組。
2、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的參加對象為全縣中小學藝術教師、中小學校長、教研人員、學校其他管理人員等。
四、時間安排
本屆展演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各學校根據下列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工作。
1、第一階段(2012年2月至3月)為基層開展活動階段。
以學校為單位,擬定活動方案,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要發動全體學生參與,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聲,校校有活動的局面。適時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組織本校的展演活動,
2、第二階段(2012年4月至5月)為組織展演活動階段。
在基層開展活動的基礎上,各校推薦本校優秀節目和優秀作品報送體衛藝股,縣教育局將組織專家對上報節目和作品進行評選,評選部分縣級優秀節目、優秀作品和優秀論文報送參加全市第三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
五、獎項設置
本屆藝術展演設優秀作品獎、指導教師獎、藝術教育論文獎。
六、組織工作
漢壽縣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
名譽主任:熊躍政
主 任:劉萬保
副主任:劉奇偉
委 員:王 瓊 胥尚貴
各學校要成立展演活動組委會,加強組織領導,制訂活動方案,廣泛發動宣傳,認真組織實施,并請將活動方案及活動總結于4月30日前報送體衛藝股(twy3334@163.com)。
附件:1、漢壽縣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的要求
2、漢壽縣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藝術作品)參賽標簽
3、漢壽縣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選送藝術作品登記表
漢壽縣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附件.doc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