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藝術表演節目的要求
(一)聲樂節目
合唱:合唱隊人數不超過40人,鋼琴伴奏1人,指揮1人(合唱指揮原則上應為本校教師),每支合唱隊可演唱兩首歌,演出時間不超過8分鐘。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數不超過15人(含伴奏),不設指揮,不得伴舞,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重唱:人數不超過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二)器樂節目
合奏:樂隊人數不超過65人,指揮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9分鐘。
小合奏或重奏:人數不超過10人,不設指揮,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三)舞蹈節目
群舞:人數不超過36人,演出時間不超過7分鐘。
雙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四)校園劇(課本劇)節目
劇種形式不限,人數不超過8人,演出時間不超過12分鐘。
二、藝術作品的要求
(一)繪畫作品
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或其他畫種:尺寸均不超過對開。
卡通畫:單幅尺寸為4開;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為16開。
(二)書法、篆刻作品
書法字體不限,尺寸均不超過四尺宣紙。
(三)攝影作品
單張照和組照(每組不超過4幅,需標明順序號)尺寸均為14英寸;除影調處理外,不得利用電腦和暗房技術擅改影像原貌。
三、報送節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藝術表演節目報送要求
1、藝術表演節目類同一節目必須是同一學校的學生。
2、藝術表演節目類原則上在2011年全縣中小學生迎新年文藝匯演二等獎以上的節目中選取,有基礎的學校愿意將節目送市參賽的,可向體衛藝股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3月26日。
3、藝術表演節目用光盤報送。光盤需制作成DVD格式,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制。每個節目單獨刻錄,一式兩份。報送的光盤上需粘貼標簽注明所在縣(市、區)及學校名稱,所在組別,節目名稱和形式,指導教師姓名。光盤的內容中不得出現所在地名、學校名稱。
(二)藝術作品報送要求
1、藝術作品按規定尺寸報送,同類作品每人限交一件,每件作品限報一名指導教師。所有作品可以進行簡單的裝裱(尤其是書法作品要裝裱),但一律不準裝框。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標簽(見附件2)注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年齡、參加組別、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指導教師。版畫作品按慣例需在畫面四周出空白并署名。
2、藝術作品報送截止日期為4月15日。請各校統一收集作品、分組別填寫登記表(見附件3)并分組整理上報。
3、藝術作品原則上不退還作者。組委會對獲獎節目和作品有權在相關活動和資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盤、編輯畫冊或用于展覽、宣傳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權。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