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復試基本內容、形式及具體要求
復試要堅持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堅持公平公正、透明公開;堅持全面考核、客觀評價。各學院須根據本實施辦法確定本學院復試具體辦法、復試內容。
1.復試內容包括以下二部分:
(1) 專業課筆試
(2) 綜合面試(每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綜合面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和專業知識、綜合素質測試。其中外語聽力、外語口語水平測試成績滿分為50分,專業知識、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干課程。
2.復試形式及具體要求
(1)專業課筆試:以學院為單位統一組織和管理。專業課考試科目必須與我校<<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一致,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50分。
(2)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外語聽力測試和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均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須增加第二外國語和聽力測試。主考教師須由外語水平高的教師擔任,如各學院有困難,也可請外語學院教師協助。各學院在進行外語聽力測試和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前,必須制定統一的測試辦法、測試要求和評分標準,并當場給出分數,測試時主考教師須保持整個測試過程的評分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每位考生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
(3)專業知識、綜合素質測試: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況,考核其專業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水平及專業知識掌握情況。面試過程要有詳細的記錄,并由所有專家小組成員當場分別為每位面試考生打分。面試時專家復試小組秘書須認真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表》。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法、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5)各學院根據學科特色和學院實際,按照初試成績(百分化后)占50-60%、復試成績(百分化后)占50-40%的比例給出綜合成績。
(6)對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大專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必須嚴格復試。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課目必須與我校<<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一致。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課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5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但有1門加試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錄取。該項工作由研究生招辦統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