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送節目和作品要求
1.藝術表演類同一個節目的參加者必須是同一學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機構的學生。
2.報送數量。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每縣(區)最多可上報藝術表演節目20個、繪畫作品30幅、書法(篆刻)作品20幅、攝影作品20幅。
3.報送比例。各縣(區)報送的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小學組和中學組各占50%。小學組中,小學甲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小學乙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超過20%;中學組中,中學甲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中學乙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超過20%。
4.各縣(區)報送的藝術表演節目中,小學甲組和中學甲組必須各有兩個合唱節目。
5.藝術表演節目用光盤報送。光盤需制作成DVD格式,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制。小學組和中學組分別刻盤,聲樂、器樂、舞蹈和校園劇(課本劇)分盤刻錄,一式兩份。不同組別和類別的節目不要刻在同一張光盤上。報送的光盤上需粘貼標簽注明市、縣(區)及學校名稱、所在組別,節目名稱和形式、指導教師姓名。光盤的內容中不得出現所在地區、學校名稱。
6.美術作品按規定尺寸報送,無需裝裱。藝術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市、縣(市)、學校名稱、所在年級、組別、指導教師姓名、作品的名稱和品種、尺寸大小(長×寬×高)、創作 時間;可寫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紙注明。版畫作品按慣例需在畫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7.美術作品原則上不退還作者。組委會對獲獎節目和作品有權在相關活動和資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盤、編輯畫冊或用于展覽、宣傳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權。 各單位將推薦節目(注明節目形式、名稱、時間、人數、指導教師)或作品于7月1日前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
五、加強對藝術節活動的領導
各單位要成立藝術節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預案,把藝術節活動納入今年教育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把藝術教育活動搞好。
6月下旬,市教育局將對各單位藝術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巡回檢查。重點檢查各單位對活動的組織領導,計劃安排,發動的深度、廣度以及器材、師資的配備、活動效果等,特別是各級各類學校藝術課程的開設以及人人參與,全員發動的情況。各縣區要對學校、鄉鎮活動情況自下而上搞好指導和自查工作。藝術節結束后,市教育局將對優秀組織單位和藝術教育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濱州市教育局
2012年4月6日
太平鼓,是滿、蒙古、漢等族棰擊膜鳴樂器。因單面蒙皮又稱單皮鼓。流行于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