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復試資格審查
學校研招辦負責組織對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證書
⑴往屆考生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無原件考生一律不準參加復試。對原件有疑問的,由研招辦向發證單位核實或上網核查。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
⑵應屆考生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應屆生學籍證明原件;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四、復試基本內容和形式:
1.專業綜合課筆試
專業綜合課筆試試題由學校研招辦組織命制,統一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2.外語聽力水平測試:外語聽力測試由各學院組織,外語聽力測試時間為20分鐘左右,滿分為20分。
3.外語口語及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外語口語及外語應用能力測試由各學院組織,滿分為30分。
4.專業綜合能力面試
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綜合素質,專業綜合能力面試可采用口試、筆試、實驗動手能力的測試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對該學科、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運用所學知識和理論來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專業綜合能力面試由各復試小組組織實施,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滿分為50分。
5.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名稱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各學院復試中的專業綜合課筆試科目相同。試題由各相關學院負責命制。考試形式一律采取筆試的方式。每門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同等學歷考生加試成績只考核是否合格,不計入復試總成績。)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由研招辦統一安排。
6.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環節。各招生學院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的考生到齊齊哈爾大學研究生處網站下載《齊齊哈爾大學2012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政審表》,加蓋考生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郵寄或交到研招辦。
7.調劑復試
外校調劑到我校參加復試的,須經我校研招辦批準,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其專業須是我校生源緊缺專業。被調劑考生初試中的統考科目試題種類必須與擬調劑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業務課考試科目必須與擬調劑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跨一級學科專業范圍調劑復試的,須以書面報告形式寫明理由,并報學校研招辦批準。未經審批同意,不得調劑復試。
8.破格復試
⑴破格復試線下生主要解決考生初試成績略低于復試基本要求、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成績名列前茅的少數優秀考生的問題,必須以保證質量為前提;
⑵破格復試線下生應當優先考慮為國家急需、我校重點扶持但上線人數空缺、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必須嚴格掌握破格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