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①基本練習及樂曲:均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級除以上考試內容外,還須增考下列內容:
八級:視奏---C、F、G大調,a小調。
九級: 為旋律配伴奏---C、F、G大調,a小調,8小節。
十級: 即興演奏(A)---C、F、G大調,a小調,16小節。
(五) 薩克斯:1、教材:
①《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②《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薩克斯管專家委員會編)
③《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選一套參試。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以《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1—4級的考生,須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和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及三度音程練習。此外,還須自選兩首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②5級以上(含5級)的考生,除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三度音程練習及兩首練習曲外,還須自選兩首樂曲或一首協奏曲的兩個樂章。
③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3)以《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
①音階:1—9級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級規定的范圍準備,考試時由評委從中抽查一組。10級考生則由評委在考試時從1—9級的范圍內抽查
一組。
②練習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帶“★”及不帶“★”的練習曲各一首參試。10級則從9級的范圍內由評委抽查一首。
③樂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中、外樂曲各一首參試。其中9級外國樂曲中的《音樂會練習曲》與《野蜂飛舞》兩首樂曲,因篇幅均較短,故此按一首樂曲計。10級考生在規定范圍內自選一首樂曲參試(中、外不限)。
④8—10級考生加試視奏。
(4)、其它:
(1)教材中標明的速度標記,為考試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六)單簧管:1、教材:《全國單簧管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鋼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簡稱piano,是一種鍵盤樂器,用鍵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