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南師范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錄入時間:2012/3/29 10:51: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和招生簡章的通知》(教學司〔2011〕16號)精神和《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要求,為了做好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所有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必須進行復試,復試成績合格方可錄取。
二、復試比例原則上為計劃招生人數:復試人數=1:1.5,具體復試人數將由各教學學院視各專業上線人數情況及調劑生源情況做適當調整。
三、復試組織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工作辦法、程序,組織開展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以及監督、檢查復試程序的執行情況等。
2.各教學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并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各教學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成員應由教學學院領導、一級學科負責人(按二級學科招生的專業為二級學科負責人)等人組成,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學院各專業的專業與綜合素質測試辦法,并根據初試與復試的綜合成績,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錄取建議。
3.各教學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小組成員應由學位點負責人、學位點導師等組成。根據教學學院實際情況,可按一級學科也可按二級學科安排復試。按一級學科安排復試時,復試小組的成員不少于10人。按二級學科復試時,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
四、復試時間與費用
1.201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時間初步安排在2012年4月4~30日,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擬進行兩至三次復試,具體時間另見通知。
2.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往返路費、體檢費等各項復試費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