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師范學院2012年高考學前教育專業(藝術類)招生考試大綱
錄入時間:2012/3/23 10:52: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2、器樂
(1)形式和范圍:現場演奏一首器樂作品(內容、風格不限)。
(2)考試用具要求:考場提供鋼琴,其它樂器考生自備;要求背譜演奏。
(3)考試時間:3-5分鐘。
(4)成績評定與權重:要求掌握基本的演奏技能與方法,能正確演奏樂譜。滿分為100分,其中:
演奏技巧: 20分
音準、節奏: 30分
音樂表現力: 20分
手指條件: 20分
體態、姿勢 10分
3、舞蹈
(1)形式和范圍:現場表演成品舞蹈一個(內容、風格不限)。
(2)考試用具要求:考場提供舞蹈教室及音響,服裝道具及伴奏自備。
(3)考試時間:3-5分鐘。
(4)成績評定與權重:要求舞蹈動作舒展協調,表情自然大方,舞蹈有節奏感,不搶、不拖拍子。滿分為100分,其中:
舞姿與風格表現:40分
藝術表現力: 40分
氣質形象: 20分
4、簡筆畫
(1)形式和范圍:現場按提供的人物頭像畫一張簡筆畫。
(2)考試用具要求:試卷紙由考場提供;鉛筆、炭筆、木炭條、炭棒、鋼筆均可,考生自備;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備。
(3)考試時間:30分鐘。
(4)成績評定與權重:要求作品簡練、快速、特征鮮明、形象生動,線條和位置關系連貫流暢。滿分為100分,其中:
結構和比例: 40分
繪畫技法: 30分
藝術表現力: 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