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藝術職業學院2012年影視表演類、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專業提前自主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3/17 23:35: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五、錄取及學費標準
考生參加我院單獨自行組織的文化和專業考試后,文物鑒定與修復專業按專業成績占50%、文化成績占50%,其它專業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占30%計入總成績,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在中學階段選修過音樂、舞蹈、美術等興趣特長類課程的考生優先錄取(考生須自行提供相關材料)。錄取后的考生須簽訂誠信協議,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其它院校不再錄取。
學費為每生每學年7800元(上級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根據我院《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學年均能獲得學院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助學金,家庭困難學生可按規定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和其它助學政策。
六、其它
考生不享受政策加分。
文物鑒定與修復專業學生根據需要可能階段性地安排至我院東冠校區授課。
本院鄭重承諾:在招考錄取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招生章程執行,實行陽光招生,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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