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方案
錄入時間:2012/3/12 0:19: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四、時間安排
展演活動分為兩個階段。各校要根據下列安排,做好本屆展演活動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工作。
第一階段(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為基層開展活動階段
(1)各校制定本校開展展演活動的實施方案。展演活動要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要發動全體學生參與,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聲,校校有活動的局面。
(2)在學校開展活動的基礎上,各中心校和縣屬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組織展演活動,將評選出的優秀藝術表演節目、藝術作品、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送縣展演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報送辦法另文通知)。
第二階段(2012年4月至5月)為縣組織集中展演活動階段
在各校開展活動的基礎上,縣教育局舉辦縣級集中展演和藝術教育科研論文評選,并將評選出的全縣優秀藝術表演節目、藝術作品、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送全市展演活動組委會。
五、獎勵辦法
(一)獎項設置
展演活動設優秀組織獎、精神風貌獎、藝術表演獎、藝術作品獎、指導教師獎、優秀創作獎、藝術教育論文獎等七類獎項。
優秀組織獎,獎勵各中心校和縣屬學校;藝術表演獎,各項目分設一、二、三等獎;藝術作品獎,各項目分設一、二、三等獎;指導教師獎,獎勵獲藝術表演節目一、二、三等獎的指導教師(每個節目不超過3名)和藝術作品一、二等獎的指導教師(每件作品限1名);優秀創作獎,獎勵為本屆展演活動原創的優秀節目;藝術教育論文獎,設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一、二、三等獎。
(二)優秀組織獎評選要求
中心校和縣屬學校優秀組織獎將由縣展演活動組委會根據各校藝術展演的組織情況進行評選。要求組織工作扎實,有活動實施方案,學校和學生的參與面廣,活動形式豐富多樣,效果顯著,并有開展活動的簡報、活動圖像資料和活動總結等相關書面材料。
六、組織管理
縣教育局成立全縣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教股。
各中心校和縣屬學校要成立展演活動組委會,加強領導,結合實際制訂本校活動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中小學校要由校長負責,落實本校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
七、經費保障
各校要切實落實展演活動經費,加強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