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市第二十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方案
錄入時間:2012/3/11 22:08: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2.美術作品類:
(1)作品匯展:以“陽光下成長”為主題,舉辦小學、初中、高中和職業學校學生美術作品展覽。繪畫、書法(篆刻)、攝影、雕塑、工藝制作等各種美術形式均可。展覽以刊板形式集中展示,板面張裱平面作品后覆畫膜,展覽面積每單位以兩張122CM×244CM三合板面積為宜(刊板自制,參見2009年規格樣式,注意固定放置和防雨防風)。立體形態的作品可用照片形式展示,也可實物展示。參展單位可在刊板適當位置(面積不宜超過一張版面的1/5)推介學校教育情況。參展作品須貼標簽(自制,8CM×6CM)于作品下方,內容包括:作品名稱、種類、作者姓名、性別、年齡、學校及年級、作者1寸彩照和指導教師(只能填寫1人)。展覽的具體時間、地點見附件2。
(2)現場創作:以“彩筆飛歌贊萊州”為主線,舉辦小學、初中、高中和職業學校學生現場美術創作比賽。引導學生觀察生活,了解社會,了解萊州城鄉的巨大變化;運用學生特色的造型語言(或書法)表達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培養學生的觀察、記憶、默寫等美術語言能力。每單位推選4名選手參加,工具材料自備,表現形式不限,創作時間3個小時,創作內容現場宣布。具體時間、地點見附件2。
(三)組織參加煙臺市級活動階段(2012年5月中旬—9月)
參加對象:各學段的在籍學生。分小學甲組(普通小學學生)、小學乙組(少年宮等校外機構學生),中學甲組(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非藝術專業學生)、中學乙組(中等職業學校藝術專業、藝術專業學校、校外藝術教育機構學生)和教師組;活動項目:分為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教師只參加藝術表演類項目),并組織參加煙臺市中小學藝術教育論文評選活動。
1.藝術表演類
節目形式要求與市級展演相同。被選拔參加上一級展演活動的節目,計入單位本屆展演成績。
2.藝術作品類
(1)繪畫作品
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或其他畫種:尺寸均不超過對開。卡通畫:單幅尺寸為4開;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為16開。
(2)書法、篆刻作品
書法字體不限,尺寸均不超過四尺宣紙(硬筆書法依常規要求)。
(3)攝影作品
單張照和組照(每組不超過4幅,需標明順序號)尺寸均為14吋;除影調處理外,不得利用電腦和暗房技術擅改影像原貌。
上述(1)(2)(3)項每項每單位限報3—5件。應按規定尺寸報送,無需裝裱,作品背面或另附紙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市)、縣(市)、學校名稱,所在年級、組別、以及指導教師姓名,作品名稱、種類、尺寸(長X寬X高CM)、創作時間等(版畫作品可按慣例在畫面下端邊沿處標注署名)。
2012年5月28日前作品報送市教育體育局體衛藝教育科(報送時附“XX學校報送作品一覽表”,表格按以上標注內容和順序編制)。被選拔參加上一級展演活動的作品,計入單位本屆展演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