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市第二十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方案
錄入時間:2012/3/11 22:08: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堅持育人為本,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要求,對中小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弘揚偉大的民族精神;以學校為基礎,面向全體學生,培養中小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良好的藝術修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展示我市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的豐碩成果,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環境,體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特質。
二、主題內容
(一)本屆展演活動的主題是“陽光下成長”。展演活動要圍繞主題,展現中小學生熱愛祖國、朝氣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體現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和學生特點,體現思想性與藝術性的統一。
(二)內容可依據音樂、美術課程標準和現行教材,結合學校藝術教育與教學實際,因地制宜,講求特色,按藝術表演類和美術作品類開展活動。
三、活動辦法
(一)學;顒与A段(2012年3月上旬—4月下旬)
以班級、級部為單位,校校開展活動,班班組織活動,人人參與活動。結合音樂、美術課堂教學和活動教學,以面向全體學生為根本,以提高普及比率為目標,組織不同形式的藝術展演活動,如演唱、演奏、舞蹈、朗誦、故事演講、課本劇表演、曲藝表演和美術作業(作品)展評、美術日記比賽、工藝小品設計、現場書畫創作、美術作品賞析、生活中的美術考察等。要重視活動過程,重視學生興趣,使每個學生都有參加活動的愿望和機會,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
學校各自確定活動方案并組織活動。
(二)市級活動階段(2012年5月上旬—6月上旬)
以市直學校、民辦學校和鎮街中心學校為單位參與活動。結合音樂、美術課堂教學和活動教學,以藝術展演活動為平臺,以交流學習、提高質量為目標,在學校開展藝術活動的基礎上組織全市性藝術展演活動。要重視參與比率和活動質量,使每所學校都有參加交流觀摩和展示成果的機會。
1.藝術表演類:
精選能反映本單位音樂學科教學水平的、有學校特色的優秀文藝節目參加匯演。城區初中、小學、一中、高職、煙信在下列4類節目中任選3-4項,演出時間30分鐘;其他學校在下列4類節目中任選2-3項,演出時間20分鐘。以上演出時間均含上下場時間,匯演日程與工作要求見附件1。
(1)聲樂節目
合唱:合唱團人數不超過40人,鋼琴伴奏1人,指揮1人(合唱指揮必須本校教師),演出時間不超過8分鐘。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數不超過15人(含伴奏),不設指揮,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重唱:人數不超過5人(含伴奏),演出時間不超過5分鐘。
(2)器樂節目
管弦樂合奏:樂隊人數不超過65人,指揮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9分鐘。
管樂或弦樂合奏:樂隊人數不超過40人,指揮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小合奏或重奏:人數不超過10人,不設指揮,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3)舞蹈節目
群舞:人數不超過36人,演出時間不超過7分鐘。
雙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時間不超過6分鐘。
(4)校園劇(課本劇)節目
劇種形式不限,人數不超過8人,演出時間不超過12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