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2年中小學生藝術節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要求
錄入時間:2012/3/11 16:07: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一、藝術表演節目要求
(一)聲樂節目
合唱:人數不超過40人,鋼琴伴奏1人,指揮1人(合唱指揮須為本校教師),演唱二首歌曲,時間不超過8分鐘。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數不超過15人(含伴奏),不設指揮,不得伴舞,演唱一首歌曲,時間不超過5分鐘。
重唱:人數不超過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唱一首歌曲,時間不超過5分鐘。
(二)器樂節目
合奏:人數不超過65人,指揮1人,演出時間不超過9分鐘。
小合奏或重奏:人數不超過10人,不設指揮,時間不超過6分鐘。
(三)舞蹈節目
群舞:人數不超過36人,時間不超過7分鐘。
雙人舞或三人舞:時間不超過6分鐘。
(四)校園劇(課本劇)節目
劇種形式不限,人數不超過8人,時間不超過12分鐘。
二、藝術作品要求
(一)繪畫作品
國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版畫,或其他畫種:尺寸均不超過對開。國畫(尺寸不超過69×69cm或69×50cm)、水彩或水粉畫(丙烯畫)(尺寸不超過55×55cm或55×80cm)、版畫(尺寸不超過55×55cm)、卡通畫(單幅為4開;或短篇4格,每格為16開)。
(二)書法、篆刻作品
書法字體不限,尺寸均不超過四尺宣紙。
(三)攝影作品
單張照和組照(每組不超過4幅,需標明順序號)尺寸均為14英寸;除影調處理外,不得利用電腦和暗房技術擅改影像原貌。
三、報送節目和作品要求
(一)藝術表演類同一個節目的參加者必須是同一學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機構的學生。
(二)報送數量
1.藝術表演類:
杭州、寧波、溫州30個節目;舟山20個節目;義烏8個節目;其他市25個節目。
2.藝術作品類(繪畫、書法篆刻、攝影三大項):
杭州、寧波、溫州每個項目各30幅;義烏每個項目10幅;其他市每個項目各25幅。
3.藝術教育論文類:
杭州、寧波、溫州每市30篇;義烏市10篇;其他市各25篇。
(三)報送比例
各地報送的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小學組和中學組各占50%。甲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乙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超過20%。
(四)各地報送的藝術表演節目中,小學甲組和中學甲組必須各有50%的合唱節目或群舞、合奏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