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6 14:40: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八、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及錄取原則:
1.藝術類專業加試合格者,我校于2012年4月15日前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原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比例1:4。
2.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專業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美術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3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吉林省美術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加試,以省專業聯考成績為準。錄取原則為: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吉林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美術專業新生入學后,根據專業加試成績(吉林省考生依據另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專業方向。
九、考生報名須知:
1.考生須持“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直接到考點報名,專業及專業方向,不可兼報。
2.參加音樂表演和音樂學專業加試的考生,要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其中器樂方向加試的考生,在報名時須注明演奏樂器的名稱。
十、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
聯系部門: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130022
咨詢熱線: 0431-85250087 傳真電話: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網 址:http://zsb.c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