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考點考生報考規定如下:
蘭州考點:限內蒙古、四川省、西藏、甘肅省、青海省、寧夏、新疆考生報考;
長沙考點:限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廣西、海南省、重慶市、貴州省、云南省考生報考;
鄭州考點:限河南省、山西省、四川省、重慶市考生報考;
吉林長春:限吉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考生報考
北京考點:限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考生報考;
濟南考點:限山東省、河北省、江蘇省、安徽省、上海市考生報考;
西安考點:各地區考生均可在西安考點報考。(特別提示:附高作曲專業考生,各器樂表演專業兼報其他專業的考生均須在西安考點報考)。
2、考生報名均須面報,不接受函報。
3、考生報名時須交驗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含戶口本首頁和考生戶籍頁復印件各兩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并持學籍所在學校介紹信和學生操行鑒定(須加蓋學校公章)。
4、專業免試條件:凡持有西安音樂學院業余音樂考級委員會頒發的器樂、聲樂專業六級證書且成績為“良好”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請免予專業初試;專業復試中,凡持有視唱練耳(樂理)六級證書且成績為“優秀”的考生,可申請免于視唱練耳考試。(考生報名時查驗證書原件并交1份復印件)
5、除西安考點考場配備鋼琴和雙排鍵電子琴、其它考點考場配備鋼琴外,所有器樂專業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時均須自備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