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2年招生專業考試說明
錄入時間:2012/1/4 15:25: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四、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方向)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該方向不單獨進行專業測試,認同我校音樂學院其它專業方向專業測試合格證,錄取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五、舞蹈學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舞蹈學專業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
1、初試
初試內容:形象面試、基本條件測試、舞蹈作品。
2、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
復試內容:
(1)舞蹈作品(不得與初試重復)、技能技巧、動作模仿,占90%
(2)節奏 10%
注:伴奏音樂均采用CD光盤,考生自備。
說明:
1、考試時,評委有權指定演唱(演奏)考試說明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2、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專業按文化課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錄取。
3、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方向)認同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專業合格證,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本說明如與上級有關政策有沖突,以上級公布的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