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2年招生專業考試說明
錄入時間:2012/1/4 15:25: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二、音樂表演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音樂表演專業考試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
1、初試
只考技能,限考1項,準備自選作品1首。
2、復試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內容包括技能測試與基本樂科兩大部分,技能占總成績85%,基本樂科包括樂理、聽音、視唱,各占5%,總計占總成績15%。所有方向要求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1)技能 85%
①聲樂方向
(a)準備聲樂作品三首,考試時,考生自選1首,抽考1首。
(b)朗誦詩詞或散文。
②鍵盤方向
(a)自選大小調音階、琶音一組。
(b)練習曲一首
(c)復調一首
(d)樂曲、奏鳴曲各一首(考試時任選一首)
③器樂方向(招生器樂類別以當年的招生簡章為準)
(a)練習曲一首
(b)器樂曲兩首(考試時抽考其中一首)
(2)基本樂科
考試內容和方法與音樂學相同。
三、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該專業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
1、初試
初試內容:限考鋼琴,準備自選作品1首。
2、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內容包括基本樂科、鋼琴、筆試三部分。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1)基本樂科15%
基本樂科考試內容與要求、分值分配和音樂學相同。
(2)面試50%
鋼琴必考,自選作品2首,其中練習曲1首,大型樂曲1首。加試樂器演奏或聲樂演唱。
(3)筆試35%
筆試內容:和聲、歌曲創作。
和聲:指定旋律配四部和聲,難度到“一級近關系轉調” ,占15%。
聲樂作品寫作:即為指定歌詞譜寫旋律及鋼琴伴奏,民族歌曲風格與藝術歌曲風格皆可,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