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2012年招收香港、澳門、臺灣籍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27 22:34: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中央音樂學院2012年招收香港、澳門、臺灣籍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具有與內地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學歷者,年齡在45歲以下。
3.考生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書面推薦。
二、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論文和作品應為考生本人原創,否則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1.先到港澳臺辦公室填寫《申請表》,持港澳臺辦公室簽發的《報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交網上報名表(務必在簽字處簽字,否則無效;專業目錄、招生導師、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2.本人身份證件(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3.兩名本門學科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須登陸我院網站下載標準格式并應有專家親筆簽字)。
4.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專家評議書及答辯委員會決議。
5.碩士學位證書,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學位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驗原件,交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交學生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及學位授予單位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碩士生”證明并注明在讀研究方向和學號,錄取之前驗碩士學位證書原件。
6.報考音樂學各方向、律學方向的考生應提交:
(1)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正式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與所報專業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字數應不少于5千字,須附刊物版權頁及目錄復印件,論文擬采用證明不予承認,采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
(2)碩士畢業生應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如為應屆碩士生,畢業論文尚未完成,應提交碩士論文題目、論文目錄,以及1萬字左右的碩士論文縮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節;
(3)以跨專業報考音樂學各方向的考生,提交論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當于所報專業方向的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
(4)以上提交的材料需經所報導師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7.報考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公開發行刊物發表的所報專業方向的學術論文(須附雜志目錄復印件,刊物的擬采用證明不予承認,采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此外報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專業的考生須提交一首本人獨立創作的三重奏以上編制的室內樂作品;報考配器專業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獨立創作的管弦樂作品(雙管以上編制)。
8.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獨立創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響樂隊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編制)不可缺免,另外兩首作品體裁可含室內樂、聲樂、民樂、電子音樂等。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考生所報材料由作曲系組織專家組進行審核,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9.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一篇;電子音樂作品三首,其中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一至二首,真實樂器或人聲與電子音樂相結合(或多媒體類作品)的混合類作品一至二首。
10.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一首(音頻文件CD)。
11.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一篇教學實踐總結報告;一份本人的音樂教學錄像(1課時)。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學力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