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18 10:53: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規定,并已取得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名資格的考生。
(2)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取得北京市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統考)相應層次(本、專科)的合格成績。
(二)專業課考試報名
專業課考試報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確定。考生須關注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按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報名。報名時,考生須持2012年高考考生號、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照片等材料,報名具體要求請查詢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
二、考試
(一)文化課考試
報考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按《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報考單考單招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按《北京市2012年試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普通高考文史類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理工類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各科目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各科目滿分均為300分。
單考單招藝術類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各科目滿分均為150分,三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二)專業課考試
專業課考試分為北京市組織的美術統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凡北京市美術統考涉及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美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也可在北京市美術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校考。
北京市未組織統考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
(1)美術統考
美術統考已于1月2日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完成。
美術統考成績通知單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制作,由各高考報名單位發至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2012年1月12日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詢本人的美術統考成績。
(2)校考
校考由有關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實施。考生要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