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范大學2012年高考音樂專業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10 13:53: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③視唱考試為現場抽題考試,練耳、樂理考試統一集中筆試。
3、評分要求
考試科目 |
評分要求 |
聲樂 |
主要考察考生的聲音條件、演唱技巧、表現能力及演唱作品的難度等 |
鋼琴、器樂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準節奏、演奏技巧、表演能力及演奏作品的難度等 |
舞蹈 |
主要考察考生的形體條件、基本動作、劇目表演能力等 |
視唱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準節奏、一升一降內的所有調式 |
練耳 |
主要考察考生聽辨旋律音程、和聲音程、三和弦、屬七和弦、基本節奏與簡單旋律等(均在一升、一降范圍內) |
樂理 |
主要考察考生基本音樂理論知識和記譜法常識 |
形象 |
主要考察考生身高、五官、身材、氣質等 |
四、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名單的確定
1、初試成績(總分100分)
音樂學專業分主、副項計分:音樂學專業主項60%,副項40%;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原始成績排名。
2、復試成績(總分500分)
考生最終專業成績按復試綜合成績排序。各專業復試綜合成績結構如下:
專業名稱 |
分值比例 |
音樂學專業 |
主項45%、形象5%、副項25%、視唱8% 、練耳8%、樂理9% |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方向) |
主科75%、形象5%、視唱6%、 練耳6%、樂理8% |
音樂表演專業(鋼琴方向) |
主科75%、形象5%、視唱6%、 練耳6%、樂理8% |
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方向) |
主科75%、形象5%、視唱6%、 練耳6%、樂理8% |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方向) |
主科80%、視唱6%、練耳6%、 樂理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