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范大學2012年高考音樂專業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10 13:53: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B、復試具體安排如下:
復試考點 |
專業 |
考點范圍 |
專業復試時間 |
樂理、練耳 |
華中師范大學 |
音樂學
專業 |
河南、山東 |
3月1日上午 |
3月2日
晚7:00 |
江西、安徽 |
3月1日下午 | |||
湖南、山西 |
3月2日上午 | |||
湖北 |
3月2日下午—3月4日 |
3月3日
晚7:00
(兼報考生只參加一次) | ||
音樂表演專業
(聲樂、鋼琴、器樂、舞蹈方向) |
3月3日—3月4日 |
備注:
、購V東、廣西、海南、陜西、寧夏、青海、新疆考生按照初試考點省份規定時間參加復試;
、趶驮嚰鎴蟮目忌,樂理、練耳、視唱科目只需考一次,此成績同時適用于兼報科目;
、蹣防、練耳考試可選擇3月2日或3日晚參加,且只能參加一場,逾期不候。
6、考試時除鋼琴外,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需租用樂器或鋼琴練習房者請事先與考點聯系,費用自理。聯系電話:027-67867061。
7、聲樂、鋼琴、器樂初、復試中,考生一律背譜演唱(演奏)。
8、考試時考生可選擇自帶伴奏光碟、伴奏帶或由考點統一安排鋼琴伴奏。由考點安排鋼琴伴奏的,收費標準為初試每首20元(湖南考點由湖南師范大學制定收費標準),復試每首40元?忌峁┣V原則上須為正譜,原則上不允許自帶鋼琴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