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箏名的由來
關于箏的源流,史料記載說法不一。大致有三種說法:
其一,分瑟為箏說。據唐代趙磷的《因話錄》記述:“箏,秦樂也,乃琴之流。古瑟五十弦,自黃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后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爭之,又破為二。箏之名自此始。”宋代丁度的《集韻》中,也載有類似的說法:“秦人薄義,父子爭瑟而分之,因此為名。箏十二弦,蓋破二十五而為之也。”
其二,箏筑同源說。東漢應劭《風俗通》云:“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筑身也。”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宋代徐鉉校定重刊本)中記載:“箏,鼓弦,竹身樂也,從竹,爭聲。”
其三,蒙恬造箏說。據《隋書·音樂志》載:“箏,十三弦,所謂秦聲,蒙恬所造。”但劉朐在《舊唐書·音樂志》中記載:“箏,秦聲也,相傳蒙恬所造,非也!”清朝著名的訓詁學家朱駿聲在《說文通訓定聲》記載:“古箏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為十二弦,變形如瑟,易竹于木,唐以后為十三弦。”這一段文字,記述了蒙恬曾改革了箏。
總之,箏很可能來源于一種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簡單樂器。產生的年代當在春秋戰國時期或春秋戰國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后的秦代。箏、筑、瑟的關系,既不是分瑟為箏,也不是由筑演變為箏,而很可能是箏筑同源,箏瑟并存。五弦竹制箏演變為十二弦木制箏,筑身筒狀共鳴結構演變為瑟身長匣形共鳴結構,可能是參照了瑟的結構而改革的。
1.2箏的主要流派
自秦、漢以來,古箏從我國西北地區逐漸流傳到全國各地,并與當地戲曲、說唱和民間音樂相融匯,形成了各種具有濃郁地方風格的流派。最為著名的有河南箏、山東箏、潮州箏、客家箏、江浙箏五個派系,其箏曲及演奏方法各具特色。
2.古箏文化
東方美學的一個鮮明特性就是重含蘊而不重直露,重神似而不重形似,重情韻而不重理性。無論在繪畫、書法、文學、音樂、園林等方面,概莫能外。但與繪畫、雕塑、攝影等訴諸視覺形象的刻畫不同,音樂家創作的音樂形象是看不見摸不著卻可感受得到的。古箏藝術在表演上不是炫耀技法,而是以情韻來表現內涵,表達方式委婉含蓄、韻味悠長。箏曲是古樸典雅的華夏民族文化的掠影,通過其如歌般流動的音樂織體,塑造出生動的音樂形象。
2.1箏樂的社會功能
箏樂在古代得到廣泛的應用,深受各階層人士的歡迎與喜愛,是一種雅俗共賞的藝術,其功能主要體現在:1.民間娛樂。2.用于雅樂,就是在朝廷里的郊廟祀典中使用。3.用于大型的樂舞演奏。4.用于宮廷和貴族宴享娛樂。5.文人的自娛自樂。6.小范圍的室內娛樂。7.秦樓館舍。箏樂更多的是職業藝妓表演,在大眾娛樂場所酒樓歌館進行,聽眾廣泛,也更具娛樂性。8.國際友好交流。箏在很早的時候就傳到了國外,包括日本、朝鮮和東南亞。
由此可見,自古以來,古箏就是家喻戶曉、雅俗共賞的傳統樂器。箏曲音韻典雅含蓄,旋律流暢優美,能表達許多層面的東西,如人的悲喜、憂傷、歡快等各種情緒,自然界種種情景,社會生活場景等。古箏彈奏所流露出的古典韻味更能體現剛柔相濟、陰陽結合的審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