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具體操作的手段上,我們也還是要做具體、仔細地分析和斟酌。例如,由于我們引進西洋音樂理論已近一個世紀了,人們已經習慣了一些西洋音樂的術語和概念。那么,應該允許參照西洋音樂理論來解釋中國古代音樂理論,闡明今天中國傳統音樂理論概念。在避免牽強比附的同時,我們要學會善于運用今天的語匯來詮釋古代音樂理論的術語和概念。譬如把DO、RE、MI、SOL、LA與宮、商、角、徵、羽作為對應概念進行講解,可能就使得大家比較容易明白;把大調性、小調性的大致風格與宮詞性、羽調性所表現的色彩做比較也讓人容易理解。黃翔鵬先生對中國傳統音樂理論研究中“一倒百倒”⑤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所以,我們一定要理清思路、找出頭緒、建立系統進行研究。不過,不要把樂學搞成了“玄學”,對古代樂學理論的解釋一定要做到通俗易懂,要使用大眾化的語言。譬如旋宮問題,本來“旋”字的漢語意思即“回”之意,“旋宮”即是“回宮”之意。不管是左旋、右旋、順旋、逆旋,目的都是“回去”的意思。為了“回到”黃鐘宮,京房首先發現了“音差”,也就是為了那么一點點,甚至人耳都聽不出來的“音差”,許多樂律學家、音樂學家都進行了長期窮其不舍的研究。但是,這種研究并不是沒有意義的,而意義何在?這就需要對普通大眾做普通的解釋,要使用大眾化的語言,簡單明了地闡釋我們的音樂理論知識。要講清楚由于京房發現了音差,才制造了“六十律”,才有了后來的錢樂之三百六十律和朱載摘的十二平均律,有了這種理論的研究,才推動了音樂實踐發展的道理。
雖然我們目前在中國音樂樂學方面的研究,確實是困難重重;確實存在薄弱與不足,但是,總的說來,我們畢竟還是開始了這方面的研究,并且,也取得了不少的成就。如:以楊蔭瀏先生巨著《中國古代音樂史稿》為首的幾部代表性的《中國古代音樂史》著作中所涉及的樂律學理論;黃翔鵬先生的宮調理論、“同均三宮”學說,和積他四十余年研究心得的《樂問——中國傳統音樂歷代疑案百題》;杜亞雄的《中國基本樂理》回;陳應時的《中國傳統音樂基本理論概要》;以及,由郭樹群、陳其射、王子初、李成渝等編著的《中國樂律學百年論著綜錄》中的諸多有關‘律”、“調”、“譜”、“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等等。另外,國外對于這方面的關注與研究也是比較早的,如日本著名音樂學者林謙三先生遠在1936年所著的《隋唐燕樂調研究》、《明樂八調研究》(1943年)和岸邊成雄的《燕樂二十八調研究》等都是研究中國音樂理論方面具有影響的專著。“為調”、“之調”的概念就是林謙三在《隋唐燕樂調研究》中提出來的。最近,上海音樂學院的陳應時教授,又在他的近百篇關于中國音樂樂律學方面的研究成果基礎上,把中國傳統音樂理論的框架歸納為“聲、律、調、拍、腔、譜、器、體、”等八個方面。
中國傳統音樂理論體系的梳理與重構,如果從王光祈“登昆侖之顛,吹黃鐘之律,使中國人固有之音樂血液重新沸騰”的志向算起,已經將近一個世紀。而且,今后仍然有一段較長的路要走。以上的這些研究成果,都是我們今后繼續研究的基礎,我們要充分利用上述這些具有篳路藍縷之功的研究成果,以中國的哲學思想和思維方式,更加拓展思維、解放思想、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去建立我們的音樂理論體系,發揚我們的民族音樂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