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2011年第八屆中國音樂金鐘獎小提琴選拔賽的公平、公正,我市專業院校和專業團體的小提琴演奏專業人員均可參加,根據中國音協《第八屆中國音樂金鐘獎小提琴比賽賽事安排及評選細則》相關規定,特制定了以下選拔賽評審方案:
一、參賽對象:
參賽選手為15—40周歲(197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的小提琴專業演奏人員。
二、選拔名額:
本次選拔賽共選拔8名選手,選拔名額根據規定:
上海音樂學院可報送6名選手參加復賽,具體為推薦報送4名選手直接進入復賽。同時,再擇優推薦2名選手,以錄像方式報送,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上海音樂家協會小提琴專業委員會將在本次選拔賽中擇優推薦2名選手,以錄像方式報送,參加全國差額復審,選手即可來自專業院校也可來自專業團體。
三、曲目要求:
按照《第八屆中國音樂金鐘獎小提琴比賽賽事安排及評選細則》第五條之規定準備曲目。
選拔賽曲目與復賽曲目相同。
(一)復 賽(25分鐘以內)
1.自選巴赫g小調、a小調、C大調奏鳴曲(第一、二樂章)或恰空一首;
2.自選帕格尼尼隨想曲一首;
3.自選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協奏曲的第一樂章(包括華彩)。
(二)半決賽(35分鐘以內)
1.自選一首2001年1月1日以來創作的中國當代獨奏作品(獨奏或帶有鋼琴伴奏;可節選刪減,限6分鐘以內,超時叫停不扣分),首演作品可適度加分;
2.自選一首貝多芬創作年代以后的外國著名作曲家(為小提琴和鋼琴而作)有代表性的奏鳴曲(第一、二樂章);
3.自選技巧性樂曲一首;
4.自選克萊斯勒創作或改編的樂曲一首。
(三)決 賽(樂隊協奏)
自選下列作曲家創作的協奏曲一首:(貝多芬、勃拉姆斯、門德爾松、普羅科菲耶夫g小調、西貝柳斯、柴可夫斯基、維尼雅夫斯基No.1、帕格尼尼No.1、哈恰圖良、維厄當No.5)。
幾輪比賽中除標明可重復的作品外,其它均不得重復;除半決賽的奏鳴曲外,其它曲目必須背譜演奏。
復賽、半決賽、決賽擬于2011年11月上旬在廣州舉行。
選拔評審小組及監督:
組長:藍漢成
委員:鄭石生、 俞麗拿、 方蕾、 丁芷諾、 陳新之、
何弦、 潘寅林、 張曦倫、 王希立
評審監督:李潤生
六、上海選拔為一輪,選拔賽曲目與復賽曲目相同。
(一)復 賽(25分鐘以內)
1.自選巴赫g小調、a小調、C大調奏鳴曲(第一、二樂章)或恰空一首;
2.自選帕格尼尼隨想曲一首;
3.自選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協奏曲的第一樂章(包括華彩)。
七、選拔日期和地點:
擬定于5月5日,附中小音樂廳。
八、報名:
請參賽選手4月15日前與周銘恩老師聯系報名事宜。
周銘恩老師電話:13564027352
本次上海選拔賽不收取報名費。
本次選拔賽的解釋權歸評審小組及上海音樂家協會小提琴專業委員會所有。
上海音樂家協會小提琴專業委員會
2011年3月15日